曦月老师
回答于06月04日
金牌答疑老师
别晕,老会计来给你捋一捋。
### 一、应收账款
- 借方发生额:理论上应与税务系统销售明细含税金额一致,但实际可能有差异。比如存在销售退回、折扣折让等情况,这些会在账务处理中冲减应收账款借方发生额;还有可能是记账时间差,比如发票已开但未确认收入,或者收入确认方式与税务申报有差异(如按完工进度确认收入,税务按开票纳税)。
- 贷方发生额:正常要与银行存款的借方本期发生额(有应收票据的话是银行存款的借方➕应收票据的借方合计数)核对,对不上可能是以下原因。一是客户用其他方式回款,如以物抵债等非货币资金形式,未通过银行存款或应收票据核算;二是存在坏账核销,直接冲减了应收账款;三是有预收账款的情况,客户提前打款,当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预收账款,之后发货时从预收账款转出,也会影响核对结果。
### 二、应付账款
- 贷方发生额:一般与税务系统进项发票含税金额不一致是正常的。因为有些进项发票可能未及时入账,或者存在暂估入库的情况(先估计成本入账,发票到后再调整),这些都会导致差异。
- 借方发生额:要与已支付的款项核对,包括银行存款支付的、用商业汇票支付的等。比如支付应付账款时,借记应付账款,贷记银行存款,那应付账款借方发生额就与银行存款支付的这部分金额有关。如果对不上,可能是有应付账款的转销,如债务重组、与债权人协商减免等情况,或者记账错误,把本应计入其他科目的支出误计入了应付账款借方。
总之,做账时要仔细分析每一笔业务,做好记录和备注,这样才能在核对时清楚差异来源。
别晕,老会计来给你捋一捋。
一、应收账款
- 借方发生额:理论上应与税务系统销售明细含税金额一致,但实际可能有差异。比如存在销售退回、折扣折让等情况,这些会在账务处理中冲减应收账款借方发生额;还有可能是记账时间差,比如发票已开但未确认收入,或者收入确认方式与税务申报有差异(如按完工进度确认收入,税务按开票纳税)。
- 贷方发生额:正常要与银行存款的借方本期发生额(有应收票据的话是银行存款的借方➕应收票据的借方合计数)核对,对不上可能是以下原因。一是客户用其他方式回款,如以物抵债等非货币资金形式,未通过银行存款或应收票据核算;二是存在坏账核销,直接冲减了应收账款;三是有预收账款的情况,客户提前打款,当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预收账款,之后发货时从预收账款转出,也会影响核对结果。
二、应付账款
- 贷方发生额:一般与税务系统进项发票含税金额不一致是正常的。因为有些进项发票可能未及时入账,或者存在暂估入库的情况(先估计成本入账,发票到后再调整),这些都会导致差异。
- 借方发生额:要与已支付的款项核对,包括银行存款支付的、用商业汇票支付的等。比如支付应付账款时,借记应付账款,贷记银行存款,那应付账款借方发生额就与银行存款支付的这部分金额有关。如果对不上,可能是有应付账款的转销,如债务重组、与债权人协商减免等情况,或者记账错误,把本应计入其他科目的支出误计入了应付账款借方。
总之,做账时要仔细分析每一笔业务,做好记录和备注,这样才能在核对时清楚差异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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