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是按“销售(营业)收入”计算的,而销售二手车属于“其他收益”,且该收入未计入主营业务收入。根据税法规定,只有主营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才可作为计算招待费限额的基数。
题目中“销售二手燃油汽车”取得的10万元收入,虽已确认为其他收益,但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因未开具发票、未做会计处理),也未纳入“营业收入”范畴,因此不计入业务招待费的扣除基数。
故:业务招待费扣除基数仍为100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不包括这10万元。
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是按“销售(营业)收入”计算的,而销售二手车属于“其他收益”,且该收入未计入主营业务收入。根据税法规定,只有主营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才可作为计算招待费限额的基数。
题目中“销售二手燃油汽车”取得的10万元收入,虽已确认为其他收益,但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因未开具发票、未做会计处理),也未纳入“营业收入”范畴,因此不计入业务招待费的扣除基数。
故:业务招待费扣除基数仍为100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不包括这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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