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三条对下级行政机关初审的时限作出了明确规定,即下级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上级行政机关审批的,时限仍然适用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应当在2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说明理由,本级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可批准延长10日。如果有多个初审环节的,各个初审环节的审查期限均适用《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最终作出许可决定的机关适用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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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09-28
老师,我第一次接触这个采购货物,请问出入库要怎么管理呢?品类不多,就两三种,可以自己电脑上做出入库单再打印吗?出库单上的单价一般保留几位?保留两位最后和总价对不上,保留多了又不好看。
09-28
09-28
都是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为什么有的有生产经营,有的没有呢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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