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陈老师
回答于2020年03月24日
金牌答疑老师
您的理解有些偏差哦。用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再销售的,是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需要缴纳消费税。这里可以这样理解:1.一般继续加工之后的消费品售价都会比原来的高,所以原来交过的税金可能会比较少,如果再销售不征税,国家税收就会相应减少;2.该生产企业,可能同时销售委托加工收回后继续加工的消费品和其他正常生产的消费品,税务机构很难准确核准哪些是用的委托加工收回而继续加工的,哪些是正常生产的,所以为了征管方便,规定都交税,但是因为在委托加工环节,已经交过了一部分税款,为了避免重复征收,又规定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生产领用量抵扣已经在委托加工环节交过的税款。 牛账网的同学们,只有不断的提出问问题解决问问题,才会有更快的进步,不要吝啬你们的问问题,让我们一起来解决,轻松面对考试,加油,你gio我滴giogio!~
您的理解有些偏差哦。用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再销售的,是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需要缴纳消费税。这里可以这样理解:1.一般继续加工之后的消费品售价都会比原来的高,所以原来交过的税金可能会比较少,如果再销售不征税,国家税收就会相应减少;2.该生产企业,可能同时销售委托加工收回后继续加工的消费品和其他正常生产的消费品,税务机构很难准确核准哪些是用的委托加工收回而继续加工的,哪些是正常生产的,所以为了征管方便,规定都交税,但是因为在委托加工环节,已经交过了一部分税款,为了避免重复征收,又规定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生产领用量抵扣已经在委托加工环节交过的税款。 牛账网的同学们,只有不断的提出问问题解决问问题,才会有更快的进步,不要吝啬你们的问问题,让我们一起来解决,轻松面对考试,加油,你gio我滴giogio!~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