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财会,现针对充电桩业务给出专业指导:
1. 账务处理:采购设备计入“固定资产”,安装费也资本化;运营时电费进主营业务成本,设备按年限计提折旧;
2. 收入确认:采用净额法,以实际收取的充电服务费(扣除电网电费后的净额)确认收入,并缴纳增值税。若存在预收款项,先记入“预收账款”,服务完成后再结转至收入。
作为财会,现针对充电桩业务给出专业指导:
1. 账务处理:采购设备计入“固定资产”,安装费也资本化;运营时电费进主营业务成本,设备按年限计提折旧;
2. 收入确认:采用净额法,以实际收取的充电服务费(扣除电网电费后的净额)确认收入,并缴纳增值税。若存在预收款项,先记入“预收账款”,服务完成后再结转至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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