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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是,你好,我公司是加工企业,现在废旧公司给我公司开局了废旧...

老是,你好,我公司是加工企业,现在废旧公司给我公司开局了废旧物资废砖的专用发票,我公司可以正常抵扣么?我公司又对废砖进行了加工, 二次销售给下游,我们应该开13的专票还是开具其他什么?能不能享受资源综合利用退税的情况啊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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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逐一解答你的问题: ### 一、废旧物资发票抵扣问题 根据现行政策(财税[2008]157号及后续补充规定),2009年1月1日后开具的废旧物资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若废旧公司给你公司开具的是普通增值税专用发票(而非印有“废旧物资”字样的专用发票),且业务真实、符合税法要求,理论上可以正常抵扣进项税额。但需注意: - 发票类型:必须为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货物名称、税率、信息完整)。 - 业务真实性:需保留合同、付款记录、入库单等证明材料,以应对税务核查。 - 抵扣范围:仅允许抵扣与生产经营相关的进项税,若废砖用于免税或简易计税项目,需按比例分摊抵扣。 ### 二、二次销售开票问题 你对废砖进行加工后销售,需根据业务实质判断开票类型: - 加工后形成新产品:若废砖经加工后形成新的货物(如再生建材),且所有权转移给下游,应按照货物销售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计税方法)。 - 仅提供加工服务:若废砖所有权仍归委托方,且你公司仅收取加工费,则加工费部分按6%(现代服务-加工劳务)或13%(若产生新货物)开具发票。 - 关键依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9号公告,专业化处理后产生货物且归属受托方的,按货物销售适用税率(通常为13%)。 ### 三、资源综合利用退税问题 能否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需满足以下条件(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 - 符合优惠目录:废砖加工后的产品须属于《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2022年版)》中的列明项目(如再生建材类产品)。 - 资质与环保要求: - 若涉及危险废物,需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 产品不属于淘汰类、限制类项目,且符合环保标准(非“高污染、高环境风险”工艺)。 - 发票合规:从销售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符合规定的凭证),并建立再生资源收购台账。 - 信用与合规:纳税信用等级不为C/D级,且近6个月无环保或税收违法行为(警告、小额罚款除外)。 ### 四、实务建议 - 进项税抵扣:确保废旧物资发票符合现行增值税抵扣规则,避免使用旧政策下的“废旧物资专用发票”。 - 销售开票:根据加工后产品形态选择13%货物发票或6%服务发票,明确业务性质。 - 退税申请:若符合条件,可计算可退税额=(销售收入×适用税率 - 进项税额)×退税比例(如30%-70%不等,具体看产品类型)。需准备技术鉴定报告、环保证明、销售合同等材料。 - 风险提示:关注税务稽查重点,确保“资金流、发票流、货物流”三流一致,避免虚开发票风险。 建议结合具体业务模式进一步咨询当地税务机关,确保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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