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棉老师
回答于05月27日
金牌答疑老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及实施细则,在合同未明确约定各方工程量比例的情况下,建议按以下原则处理印花税缴纳问题:
1. 协商确定比例:优先依据《印花税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合同双方应通过书面补充协议明确各自承包金额比例,并按约定比例申报缴纳印花税。
2. 暂按资质或工程量预估:若短期内无法达成补充协议,可参照双方施工资质等级、实际投入资源(如人员、设备)或已完工程量等合理方法暂估比例。需注意该方法需经双方确认,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
3. 税务申报要求: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建议在申报时附情况说明,阐明合同未明确比例的特殊情形。
4. 后续调整机制:在工程结算阶段,若实际结算金额与暂估比例存在差异,可根据竣工结算单等凭证进行印花税补缴或申请退税(需在法定申报期内)。
特别提示:各地主管税务机关可能对此类情形有细化规定,建议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主动联系当地税务局税政科进行专项备案,避免因计税依据不准确引发税务风险。具体操作可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国税发〔1991〕155号)中关于类似情形下的处理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及实施细则,在合同未明确约定各方工程量比例的情况下,建议按以下原则处理印花税缴纳问题:
1. 协商确定比例:优先依据《印花税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合同双方应通过书面补充协议明确各自承包金额比例,并按约定比例申报缴纳印花税。
2. 暂按资质或工程量预估:若短期内无法达成补充协议,可参照双方施工资质等级、实际投入资源(如人员、设备)或已完工程量等合理方法暂估比例。需注意该方法需经双方确认,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
3. 税务申报要求: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建议在申报时附情况说明,阐明合同未明确比例的特殊情形。
4. 后续调整机制:在工程结算阶段,若实际结算金额与暂估比例存在差异,可根据竣工结算单等凭证进行印花税补缴或申请退税(需在法定申报期内)。
特别提示:各地主管税务机关可能对此类情形有细化规定,建议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主动联系当地税务局税政科进行专项备案,避免因计税依据不准确引发税务风险。具体操作可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国税发〔1991〕155号)中关于类似情形下的处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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