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理解“税收合作信赖主义原则与税收法律主义原则存在一定冲突”,可以从两者的核心内涵和要求入手:
税收法律主义原则(税收法定)
- 核心:强调税收的征收、缴纳必须严格依据法律规定,任何税收行为(包括征税、减税、免税等)都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税务机关和纳税人都不能随意变更或突破法律规定。
- 关键要求:课税要素(如征税对象、税率、计税依据等)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税务机关不得擅自创设规则,纳税人也需严格按法律规定履行义务。
税收合作信赖主义原则
- 核心:基于税收征纳双方的信赖关系,强调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应相互信任、协作,税务机关应信赖纳税人的诚实申报,纳税人也应信赖税务机关的行政行为(如认定、裁定等)是合法有效的。
- 关键要求:纳税人基于对税务机关的信赖作出的行为,税务机关不得随意推翻;税务机关也有权要求纳税人如实申报,若纳税人滥用信赖(如虚假申报),则信赖关系破裂。
两者的冲突点
税收法律主义要求**“法无明文规定不可为”,一切税收行为必须严格依法进行,不允许脱离法律框架;而合作信赖主义则强调征纳双方的信赖与协作**,可能存在基于信赖作出的灵活处理(如认可纳税人基于税务机关指引的合规行为)。当法律规定与信赖产生的合理预期不一致时,就会出现冲突。
例如:若税务机关曾口头承诺某行为不征税,纳税人基于此信赖未缴税,但若该行为实际依法应征税,此时法律主义要求补税(因有明确法律规定),而信赖主义可能倾向于认可纳税人的信赖利益,两者便产生冲突。
要理解“税收合作信赖主义原则与税收法律主义原则存在一定冲突”,可以从两者的核心内涵和要求入手:
税收法律主义原则(税收法定)
- 核心:强调税收的征收、缴纳必须严格依据法律规定,任何税收行为(包括征税、减税、免税等)都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税务机关和纳税人都不能随意变更或突破法律规定。
- 关键要求:课税要素(如征税对象、税率、计税依据等)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税务机关不得擅自创设规则,纳税人也需严格按法律规定履行义务。
税收合作信赖主义原则
- 核心:基于税收征纳双方的信赖关系,强调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应相互信任、协作,税务机关应信赖纳税人的诚实申报,纳税人也应信赖税务机关的行政行为(如认定、裁定等)是合法有效的。
- 关键要求:纳税人基于对税务机关的信赖作出的行为,税务机关不得随意推翻;税务机关也有权要求纳税人如实申报,若纳税人滥用信赖(如虚假申报),则信赖关系破裂。
两者的冲突点
税收法律主义要求“法无明文规定不可为”,一切税收行为必须严格依法进行,不允许脱离法律框架;而合作信赖主义则强调征纳双方的信赖与协作,可能存在基于信赖作出的灵活处理(如认可纳税人基于税务机关指引的合规行为)。当法律规定与信赖产生的合理预期不一致时,就会出现冲突。
例如:若税务机关曾口头承诺某行为不征税,纳税人基于此信赖未缴税,但若该行为实际依法应征税,此时法律主义要求补税(因有明确法律规定),而信赖主义可能倾向于认可纳税人的信赖利益,两者便产生冲突。
更多
希文老师
回复
菠萝
2025年07月16日
你好!关于你提到的股东将35%股权转让给配偶或父母、转让价格为0的情况,确实有一些特殊性和税务处理上的注意事项。以下是详细解答:
---
一、股权转让给配偶或父母的特殊政策
1. 夫妻之间股权转让的特殊性:
- 根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十三条的规定,夫妻之间将股权无偿转让(即转让价格为0),且不涉及财产分割的,可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 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 转让双方为合法夫妻关系;
- 转让价格为0,且不涉及财产分割;
-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留存相关证明材料(如结婚证、转让协议等)。
- 如果后续涉及财产分割或离婚,可能会引发税务问题。
2. 转让给父母的情况:
- 如果是将股权无偿转让给父母,且转让价格为0,税务部门可能会认定为“无偿转让”,需要按照公允价值核定应税所得。
- 根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如果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 核定依据:通常参考公司净资产、净利润、市场估值等因素。
---
二、转让价格为0的税务风险
1. 夫妻之间转让:
- 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夫妻关系、不涉及财产分割、转让价格为0),通常没有税务风险。
- 但需要注意:如果后续涉及离婚或财产分割,可能会被要求补缴个税。
2. 转让给父母或其他亲属:
- 如果转让价格为0,且无法提供正当理由(如公司经营困难、行业前景差等),税务机关可能会核定应税所得,并要求缴纳个税。
- 正当理由示例:
- 公司连续亏损,净资产低于实收资本;
- 行业整体低迷,股权价值显著下降;
- 亲属之间基于家庭安排的无偿转让。
---
三、操作建议
1. 夫妻之间转让:
- 确保转让价格为0,且不涉及财产分割;
- 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明确转让价格为0;
-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留存结婚证、转让协议等证明材料。
2. 转让给父母或其他亲属:
- 如果转让价格为0,建议提供正当理由,并向税务机关备案;
- 如果无法提供正当理由,建议按照公允价值申报应税所得,避免税务风险。
3. 一般性建议:
- 无论转让给谁,都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确认是否符合免税或核定征收的条件;
- 保留完整的交易资料(如转让协议、资产评估报告、银行流水等),以备税务核查。
---
四、总结
- 夫妻之间转让:符合条件时,转让价格为0通常不需要交税,也没有税务风险。
- 转让给父母或其他亲属:转让价格为0可能存在税务风险,建议提供正当理由或按照公允价值申报应税所得。
- 关键要点:确保交易真实合理,留存完整资料,必要时咨询税务机关。
希望以上解答对你有帮助!如果有进一步问题,欢迎随时沟通。
金田老师
回复
希**师
07月08日
哈哈,不客气呀,学员!会计工作就得细心又严谨,以后要是还有啥疑问,随时来问,老师给你兜底,可别把这些难题都憋着,放心大胆地学,肯定会越来越顺手的,祝你工作顺顺利利哒!
木棉老师
回复
金**师
06月27日
这得看你们公司买风扇是用来干啥的。
要是买回来放在办公室,给员工们用的,那一般就记在“管理费用 - 低值易耗品”或者“管理费用 - 办公费”里。这种风扇没啥大价值,用一阵子可能就坏,符合低值易耗品的特点,一次买回来太多,也可以先记“周转材料 - 低值易耗品”,再用五五摊销法慢慢分摊。
要是工厂车间用,给生产线上的工人降温,那就得记“制造费用 - 低值易耗品”或者“制造费用 - 劳保费用”。车间生产相关的花费,最后都算到产品成本里去了。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是买来专门给某个项目工地上用的,那就根据项目性质,记到对应的“工程施工 - 低值易耗品”或者项目成本的相关科目里。
不管记哪个科目,都得把购买风扇的发票、清单这些凭证留好了,以后查账、审计的时候,能说得清清楚楚。
希文老师
回复
菠萝
2025年07月16日
你好,针对你的问题,我详细解答如下:
---
一、股东退股时用费用发票报销能否抵消个税?
1. 费用发票报销的作用:
如果股东在退股前通过费用发票报销20万元,这部分费用会减少公司的净利润,从而降低股东退股时的应税所得。但需要注意的是:
- 费用报销必须真实合理:税务部门会核查费用的真实性,如果认定为虚假报销,可能面临补税、罚款等风险。
- 费用报销与股权转让是两笔独立的业务:
- 费用报销是公司正常经营支出,与股东退股无关。
- 股权转让所得是股东因转让股权获得的收益,需要单独计算并申报个税。
- 不能完全抵消个税:即使费用报销减少了公司利润,股东退股时的应税所得仍需按股权转让价格计算,不能直接用费用报销抵消个税。
2. 举例说明:
- 假设股东退股价格为100万元,初始投资成本为80万元,应税所得为20万元,需缴纳20%的个税(4万元)。
- 如果股东在退股前报销了20万元费用,公司净利润减少20万元,但股东退股时的应税所得仍为20万元,个税仍需缴纳4万元。
- 费用报销的作用是降低公司利润,但不影响股东退股时的应税所得计算。
3. 总结:
费用发票报销可以降低公司利润,但不能直接抵消股东退股时的个税。股东仍需按规定申报股权转让所得的个税。
---
二、股权转让价格公式中“净资产 - 未分配利润”的含义
在计算股权对应净资产价值时,公式为:
股权对应净资产价值 = (净资产 - 未分配利润) × 股东持股比例
1. 为什么减去未分配利润?
- 未分配利润属于股东权益,但尚未实际分配给股东。如果直接用净资产(包含未分配利润)计算股权价值,可能会高估股权的实际价值。
- 减去未分配利润后,计算的是股东实际投入的资本部分,更符合股权转让的实际情况。
2. 举例说明:
- 公司净资产为300万元,其中未分配利润为50万元,实收资本为250万元。
- 如果直接用净资产计算,股权价值为300万元 × 持股比例。
- 但未分配利润属于股东权益,尚未实际分配,因此计算时减去未分配利润,用实收资本(250万元)作为基础,更合理。
3. 总结:
减去未分配利润是为了更准确地反映股东实际投入的资本价值,避免因未分配利润高估股权价值。
---
三、税务机关如何评估股权转让价格?
税务机关会综合考虑以下因素评估股权转让价格:
1. 净资产法:
- 股权对应净资产价值 = (净资产 - 未分配利润) × 持股比例。
- 如果股东转让价格低于净资产价值,可能被认定为低价转让,需提供合理理由(如公司经营不善、行业前景差等)。
2. 市场法:
- 参考同行业、同类企业的股权交易价格。
3. 收益法:
- 参考公司未来盈利能力,评估股权价值。
4. 税务核定:
- 如果股东申报的转让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应税所得。
---
四、总结与建议
1. 费用报销不能直接抵消个税:费用报销需真实合理,但不能完全抵消股东退股时的个税。
2. 股权转让价格公式:减去未分配利润是为了更准确反映股东实际投入的资本价值。
3. 税务合规:股东退股时需按规定申报个税,避免因低价转让或虚假报销引发税务风险。
希望以上解答对你有帮助!如果有进一步问题,欢迎随时沟通。
希文老师
回复
菠萝
2025年07月16日
你好,关于注册资金未实缴的情况下股东退出公司股份是否需要申报个税的问题,我来给你详细解答:
---
一、认缴制下股东退出股份的税务处理
1. 认缴未实缴的情况:
如果股东认缴了注册资本但尚未实缴,退出股份时,其初始投资成本为0。如果退股价格也为0(即不获得任何对价),则不存在应税所得,无需申报个税。
2. 退股价格高于0的情况:
如果退股价格高于0(例如以低价或象征性价格转让股权),则需要计算应税所得:
- 应税所得 = 退股价格 - 初始投资成本(0元)
- 如果退股价格大于0,则全部退股价格为应税所得,需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
二、是否需要申报个税?
1. 退股价格为0:
如果股东退出股份时未获得任何对价(即退股价格为0),则不存在应税所得,无需申报个税。
2. 退股价格高于0:
如果退股价格高于0,即使股东未实缴出资,也需要申报个税。因为税务部门会认定退股价格为股东的应税所得。
---
三、注意事项
1. 合规性:
- 如果退股价格为0,需确保交易真实合理,避免被税务部门认定为“无偿转让”或“避税行为”。
- 如果退股价格高于0,需按照税法规定如实申报个税。
2. 工商变更:
无论退股价格是否为0,都需要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
3. 税务风险:
- 如果退股价格为0但股东实际获得了其他利益(如公司债务豁免、资产转移等),可能会被税务部门认定为应税行为。
- 如果退股价格高于0但未申报个税,可能面临补税、罚款等风险。
---
四、总结
- 退股价格为0:无需申报个税,但需确保交易真实合理。
- 退股价格高于0:需要申报个税,应税所得 = 退股价格 - 0(初始投资成本)。
- 建议:在操作前与税务部门沟通,确保合规性,避免税务风险。
希望以上解答对你有帮助!如果有进一步问题,欢迎随时沟通。
希文老师
回复
菠萝
2025年07月16日
你好,针对你的问题,我进一步详细解答如下:
---
一、认缴注册资本下的初始投资成本
1. 认缴制下的初始投资成本:
在认缴制下,股东的初始投资成本并不是按认缴的金额(70万)计算,而是按实际实缴的金额计算。如果该股东尚未实缴出资,其初始投资成本为0。
- 如果公司后续减资或退股时,股东未实缴部分不需要退回,因此不会产生税务问题。
2. 退股价格能否为0元:
理论上,退股价格可以为0元,但需要符合商业逻辑和税务合规性。如果股东未实缴出资,且退股时不涉及任何权益分配,0元退股是可行的。
- 但需要注意:如果股东之前有实缴出资,0元退股可能会被税务部门视为“无偿转让”,可能引发税务风险。
---
二、退股价格的计算公式
退股价格的计算公式通常为:
退股价格 = 股权对应净资产价值 ± 协商溢价/折价
- 股权对应净资产价值 = (公司净资产 - 未分配利润)× 股东持股比例
- 公司净资产 = 总资产 - 总负债
- 如果公司有未分配利润,股权对应净资产价值会更高。
- 协商溢价/折价:股东可以协商高于或低于净资产价值的价格,但溢价部分可能涉及税务。
举例:
如果公司净资产为300万,未分配利润为50万,股东持股35%,则:
股权对应净资产价值 = (300万 - 50万) × 35% = 98万
如果股东以98万退股,且其初始投资成本为0,则98万全部为应税所得,需缴纳20%个税。
---
三、未分配利润的处理
公司每年的未分配利润属于股东权益,退股时如果涉及未分配利润,股东可能需要就这部分利润缴税。
- 处理方式:
1. 先分红后退股:在退股前,先将未分配利润以分红形式分配给股东,股东需按20%缴纳分红个税。分红后,退股价格可以降低,从而减少股权转让所得的个税。
2. 直接退股:如果未分配利润未分配,退股价格会包含这部分利润,股东需就全部退股所得缴税。
---
四、通过费用报销减少利润的作用
你提到的“通过费用报销减少利润”是一种常见的税务筹划手段,但其合法性和合理性需要谨慎把握:
1. 作用原理:
- 费用报销可以减少公司利润,从而降低股东退股时的应税所得。
- 例如,如果公司有100万未分配利润,股东退股时可能需就这部分利润缴税;但如果通过费用报销将利润降到0,退股价格可以降低,从而减少个税。
2. 注意事项:
- 真实性:费用报销必须基于真实、合理的业务支出(如差旅费、办公费等),不能虚构费用。
- 合规性:税务部门会核查费用的真实性,如果被认定为虚假报销,可能面临补税、罚款等风险。
- 限额控制:费用报销不能超过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否则可能被认定为“利润转移”,引发税务风险。
3. 操作建议:
- 如果公司确实有未报销的费用,可以合理整理并报销,降低利润。
- 如果公司利润较高,可以通过合法方式(如增加研发投入、购买固定资产等)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
五、总结与建议
1. 退股价格:
- 如果股东未实缴出资,0元退股是可行的,但需确保程序合规。
- 如果股东已实缴出资,退股价格需按股权对应净资产价值计算,溢价部分需缴税。
2. 未分配利润处理:
- 建议在退股前先将未分配利润以分红形式分配,股东缴纳分红个税后,再以较低的价格退股,从而降低股权转让所得的个税。
3. 费用报销:
- 费用报销可以减少公司利润,但必须基于真实、合理的业务支出,不能虚构费用。
- 如果公司利润较高,可以通过合法方式(如分红、费用报销等)降低应税所得,但需确保合规性。
希望以上解答对你有帮助!如果有进一步问题,欢迎随时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