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对于碎屏维修这类“在一段时间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因为服务持续1年,且客户在整个期间受益),通常应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而不是等到实际发生维修或到期才确认。
具体来说:
- 销售时收到的保修费计入“合同负债”后,每月应按时间比例(1/12)将部分金额转入收入,即使当月没有实际维修。比如每月确认1/12的收入,分录为:借“合同负债”,贷“主营业务收入”。
- 实际发生维修时,消耗的原材料、人工等计入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原材料”等),与收入确认分开处理(收入按进度,成本按实际发生)。
- 若1年到期仍未发生维修,剩余的合同负债应全额转入收入(因为义务已履行完毕)。
这样处理更符合“权责发生制”,能合理匹配收入与履约义务的履行进度~
你好,对于碎屏维修这类“在一段时间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因为服务持续1年,且客户在整个期间受益),通常应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而不是等到实际发生维修或到期才确认。
具体来说:
- 销售时收到的保修费计入“合同负债”后,每月应按时间比例(1/12)将部分金额转入收入,即使当月没有实际维修。比如每月确认1/12的收入,分录为:借“合同负债”,贷“主营业务收入”。
- 实际发生维修时,消耗的原材料、人工等计入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原材料”等),与收入确认分开处理(收入按进度,成本按实际发生)。
- 若1年到期仍未发生维修,剩余的合同负债应全额转入收入(因为义务已履行完毕)。
这样处理更符合“权责发生制”,能合理匹配收入与履约义务的履行进度~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