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一般实行认缴制。即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在这种制度下,股东无需在公司设立时就将全部注册资本缴清,而是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逐步缴纳。不过,对于一些特定行业或特定情形,可能存在实缴要求。例如,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类公司,以及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等,可能需实缴注册资本。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资本是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的新《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对于2024年7月1日之前成立的公司,设置了三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将剩余出资期限调整至五年内。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一般实行认缴制。即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在这种制度下,股东无需在公司设立时就将全部注册资本缴清,而是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逐步缴纳。不过,对于一些特定行业或特定情形,可能存在实缴要求。例如,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类公司,以及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等,可能需实缴注册资本。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资本是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的新《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对于2024年7月1日之前成立的公司,设置了三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将剩余出资期限调整至五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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