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张老师
回答于2019年05月14日
金牌答疑老师
这里您的理解有些偏差。在间接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是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调增调减的,而会计利润在计算时,是按照实际发生额进行扣除的,但是税法中某些扣除有限额的规定,在实际发生额大于税前准予扣除部分时,说明会计利润中扣除的多,应纳税所得额中需要将多扣的部分调增回来,而不是如您所说的直接扣除准予扣除的部分,这样等于准予扣除的部分重复扣除了两次。
这里您的理解有些偏差。在间接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是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调增调减的,而会计利润在计算时,是按照实际发生额进行扣除的,但是税法中某些扣除有限额的规定,在实际发生额大于税前准予扣除部分时,说明会计利润中扣除的多,应纳税所得额中需要将多扣的部分调增回来,而不是如您所说的直接扣除准予扣除的部分,这样等于准予扣除的部分重复扣除了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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