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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条件有哪些?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条件有哪些?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20年07月25日
回答 1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投资人

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不包括法人。

投资人只能是中国公民,不包括港、澳、台同胞。

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官、检察官、警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不得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企业名称

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可以叫厂、店、部、中心、工作室等,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能出现“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投资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但不能以“劳务”出资。

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解释1】《个人独资企业法》只是规定“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但没有“最低限额”的要求。

【解释2】个人独资企业没有“企业章程”的法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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