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法人或员工关联的个体户给公司开票时,若业务真实且合规(如保留合同、资金流水等凭证),通常不影响账务处理。但需注意:一是确保交易符合“三流一致”(资金流、合同流、发票流),避免虚开发票风险;二是更新税务系统内的相关信息;三是关联交易频繁可能触发税务预警,建议控制票据占比并保持合理性。操作上应独立核算,按实际业务入账,并留存完整业务证据链。
变更法人或员工关联的个体户给公司开票时,若业务真实且合规(如保留合同、资金流水等凭证),通常不影响账务处理。但需注意:一是确保交易符合“三流一致”(资金流、合同流、发票流),避免虚开发票风险;二是更新税务系统内的相关信息;三是关联交易频繁可能触发税务预警,建议控制票据占比并保持合理性。操作上应独立核算,按实际业务入账,并留存完整业务证据链。
更多
希文老师
回复
木棉老师
07月27日
理解了。如果确实是招待性质的支出,建议直接写“招待费”并计入相应的费用科目。这样既符合会计准则,也便于税务处理。如果有其他用途,再考虑合理分类。
希文老师
回复
木棉老师
07月27日
若为职工福利,需附相关证明(如活动通知、签到表);会议费则附议程、参会名单。建议根据实际用途合理分类,避免违规。若确为招待,如实写“招待费”更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