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期2025年6月的申报数据,判定是否为小微企业应依据2024年汇算清缴结果。根据规定,企业办理汇算清缴后确定是小型微利企业的,可自办理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而2024年办理2023年度汇算清缴后确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其享受优惠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因此,2025年6月已超出该期限,需以2024年的汇算清缴结果为准重新判定。
属期2025年6月的申报数据,判定是否为小微企业应依据2024年汇算清缴结果。根据规定,企业办理汇算清缴后确定是小型微利企业的,可自办理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而2024年办理2023年度汇算清缴后确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其享受优惠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因此,2025年6月已超出该期限,需以2024年的汇算清缴结果为准重新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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