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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外包发工资转为本公司自己发工资,再做个税申报时,受顾日期应...

从外包发工资转为本公司自己发工资,再做个税申报时,受顾日期应该怎么写?以前都是从业人员有一个人,但是个税0申报,因为是外包人员,外包公司申报个税,现在申报个税时,这个应该给她填离职吗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25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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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从外包发工资转为本公司自己发工资后个税申报的问题,我可以给你以下建议: ### 一、受雇日期填写 - 一般原则:受雇日期应填写员工实际在本公司开始工作的日期,即与本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起始时间。如果员工在外包期间的工作内容和岗位与现在本公司的工作一致,且没有间断,那么受雇日期可以追溯到最初开始从事该工作的时间。但需要注意,这种情况下可能需要与税务部门沟通确认,确保符合相关规定。 - 实际情况考虑:如果员工在外包期间和在本公司工作期间有明显的工作中断,或者工作内容、岗位发生了较大变化,那么受雇日期应填写在本公司实际开始工作的日期。 ### 二、关于是否填写离职的问题 - 不需要填写离职的情况:如果员工从外包转为本公司自己发工资后,仍在本公司持续工作,没有离职的迹象,那么在个税申报时不需要填写离职。应在个税申报系统中将员工的任职受雇信息进行更新,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 需要处理离职的情况:如果员工在外包期间已经与外包公司解除了劳动关系,且在本公司开始工作前存在一定的空档期,那么在个税申报时,对于外包期间的个税申报,应按照外包公司的安排进行处理,可能涉及到在外包公司的申报系统中填写离职日期。而对于在本公司的个税申报,受雇日期填写为在本公司实际开始工作的日期,不需要填写外包期间的离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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