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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总公司和分公司都是独立核算的是,分公司在基建期间发生的测绘费可以总公司签合同并付款吗?有什么涉税事宜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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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给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 一、分公司在基建期间发生的测绘费可以总公司签合同并付款吗? 可以,但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合同签订主体: 虽然总公司和分公司都是独立核算的,但分公司通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因此对外签订合同的主体一般是总公司。如果测绘服务是由分公司直接接收并使用,建议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由分公司实际履行合同,并授权分公司进行结算。 2. 资金流向: 如果总公司签订合同并付款,需要确保资金流向与业务实质一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诺基亚公司实行统一结算方式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1211号),总公司代分公司支付款项,发票开给分公司的,允许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3. 三方协议: 为避免争议,建议签订三方协议,明确总公司、分公司和测绘服务提供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约定由分公司实际接收服务并开具发票。 --- ### 二、涉税事宜及注意事项 1. 增值税处理: - 如果总公司签订合同并付款,发票应开给分公司,因为分公司是实际接受服务的一方。根据税法规定,发票应“按照实际业务”由提供服务方向接受服务方开具(《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 分公司作为独立核算主体,可以凭发票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但需确保发票抬头与分公司名称一致。 2. 企业所得税处理: - 分公司的亏损或费用可以在总公司汇总纳税时进行抵扣,但需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合理分摊成本和费用。 3. 税务合规性: - 确保合同、发票、资金流一致。如果总公司付款但发票开给分公司,需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避免被认定为“三流不一致”而引发税务风险。 - 如果测绘服务涉及跨地区经营,分公司需在所在地预缴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下预缴2%,简易计税方法下预缴3%),并在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四十六条)。 4. 特殊行业规定: - 如果测绘服务属于建筑服务范畴,可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允许总公司签订合同,分公司直接收款并开票。但测绘服务是否属于建筑服务,需结合具体业务判断。 --- ### 三、操作建议 1. 合同签订: - 由总公司与测绘服务提供方签订合同,同时通过三方协议授权分公司实际履行合同并收款。 -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发票开具给分公司,并由分公司进行结算。 2. 发票开具: - 要求测绘服务提供方将发票抬头开为分公司名称,并注明服务内容、金额等信息。 - 分公司收到发票后,正常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3. 资金支付: - 总公司可以直接付款给测绘服务提供方,但需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付款义务由总公司承担,避免被认定为“虚开发票”。 4. 税务申报: - 分公司在所在地预缴增值税,并按期向总公司报送财务报表,由总公司汇总纳税。 --- ### 四、风险提示 1. 虚开发票风险: 如果总公司付款但发票开给分公司,需确保业务真实,避免被认定为“无真实交易”而引发虚开发票风险。 2. 税务稽查风险: 如果合同、发票、资金流不一致,可能引发税务稽查。建议保留好三方协议、付款凭证、发票等资料以备查验。 3. 跨地区经营风险: 如果分公司与总公司不在同一地区,需注意增值税预缴和企业所得税分摊问题,避免因未按规定预缴税款而被处罚。 --- ### 总结 总公司可以签订合同并付款,但需通过三方协议明确分公司的权利义务,并确保发票开具给分公司。涉税方面需注意增值税抵扣、企业所得税分摊以及跨地区经营的税务合规性。建议在操作前咨询当地税务机关,确保符合最新政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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