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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企业,佣金手续费税前扣除怎么一会写18%一会写15%啊,不理解

保险企业,佣金手续费税前扣除怎么一会写18%一会写15%啊,不理解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0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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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企业佣金手续费税前扣除比例有18%和15%的不同规定,是因为政策调整变化。具体如下: 现行政策 根据《关于保险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2号),保险企业发生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8%(含本数)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允许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原政策 在上述公告发布之前,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含本数)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不超过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所以,18%是现行统一适用于保险企业(包括财产险和人身险)的扣除比例,而15%及10%是以前对财产险和人身险企业分别规定的扣除比例,自新政策实施后,不再按15%和10%区分财产险和人身险企业的扣除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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