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了推老花镜,拿起计算器噼里啪啦按几下)这个问题啊,得从三个角度来分析:
1. 合同是关键证据
- 如果合同里白纸黑字写了“按送货单金额的95%结算”,那发票开1000元就是合理的。比如合同写“月结时扣除5%作为促销支持”,这种属于商业折扣,发票按原价开,实际付款扣点,完全合法。
2. 税务处理有讲究
- 会计上要做两笔分录: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1000元
贷:应付账款 1000元
付款时再扣50元:
借:应付账款 1000元
贷:银行存款 950元
营业外收入/财务费用 50元
- 发票必须体现业务真实性,但折扣部分可以单独在合同或补充协议里说明,不属于虚开。
3. 警惕税务风险
- 如果供应商故意多开发票帮您抵税,或者根本没有真实交易,那就涉嫌虚开。但按你描述的情况,只要合同、送货单、付款记录、发票四者能对应上,税务局一般认可这是“折扣销售”,不会认定为虚开。
(掏出手机翻出税法条文)《增值税暂行条例》明确规定,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以按折扣后金额计税。你们这种情况虽然发票开全额,但合同已约定折扣,属于“商业惯例”,放心大胆地按正常流程处理就行!
(推了推老花镜,拿起计算器噼里啪啦按几下)这个问题啊,得从三个角度来分析:
1. 合同是关键证据
- 如果合同里白纸黑字写了“按送货单金额的95%结算”,那发票开1000元就是合理的。比如合同写“月结时扣除5%作为促销支持”,这种属于商业折扣,发票按原价开,实际付款扣点,完全合法。
2. 税务处理有讲究
- 会计上要做两笔分录: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1000元
贷:应付账款 1000元
付款时再扣50元:
借:应付账款 1000元
贷:银行存款 950元
营业外收入/财务费用 50元
- 发票必须体现业务真实性,但折扣部分可以单独在合同或补充协议里说明,不属于虚开。
3. 警惕税务风险
- 如果供应商故意多开发票帮您抵税,或者根本没有真实交易,那就涉嫌虚开。但按你描述的情况,只要合同、送货单、付款记录、发票四者能对应上,税务局一般认可这是“折扣销售”,不会认定为虚开。
(掏出手机翻出税法条文)《增值税暂行条例》明确规定,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以按折扣后金额计税。你们这种情况虽然发票开全额,但合同已约定折扣,属于“商业惯例”,放心大胆地按正常流程处理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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