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转清理
- 借:固定资产清理(原值)
累计折旧(若已计提)
贷:固定资产(原值)
2. 确认收入
- 借:银行存款(含税售价)
贷: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一般计税按9%,简易计税按5%]
3. 预缴税款账务处理
-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预缴增值税)
税金及附加(预缴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土地增值税(预缴土地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4. 结转固定资产清理损益
-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资产处置损益(或反向分录)
二、需申报的税种及处理
1. 增值税
- 计税方式:
- 若房产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一般计税:销项税=售价÷1.09×9%,预缴=(售价-购置价)÷1.05×5%(需凭原购房发票差额预缴)。
- 若选择简易计税(老房产):应纳税额=(售价-购置价)÷1.05×5%,预缴同应纳税额。
- 账务处理:预缴可抵减申报时的应纳税额。
2. 城建税及附加
- 按实际缴纳增值税的7%(城建税)、3%(教育费附加)、2%(地方教育附加)计算,计入“税金及附加”。
3. 土地增值税
- 预缴与申报:
- 预缴的14953.12元需在申报时抵减应纳税额。
- 应纳税额计算:
① 确定收入:不含增值税售价。
② 扣除项目:购置原价(需发票)、契税、转让环节税金(城建税等)、加计扣除(若为旧房,评估价或发票金额每年加计5%)。
③ 增值额=收入-扣除项目,按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 账务处理:
- 计提时: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土地增值税
- 补缴时:借:应交税费-土地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扣除预缴部分)。
4. 印花税
- 按产权转移书据缴纳0.05%,计入“税金及附加”。
三、预缴税款能否抵扣成本?
- 增值税:预缴可抵减申报时的应纳税额,非抵扣成本。
- 土地增值税:预缴款可在最终清算时抵减应纳税额,不计入成本,但扣除项目中的购置价等可作为成本扣除。
固定资产转清理
- 借:固定资产清理(原值)
累计折旧(若已计提)
贷:固定资产(原值)
2. 确认收入
- 借:银行存款(含税售价)
贷: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一般计税按9%,简易计税按5%]
3. 预缴税款账务处理
-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预缴增值税)
税金及附加(预缴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土地增值税(预缴土地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4. 结转固定资产清理损益
-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资产处置损益(或反向分录)
二、需申报的税种及处理
1. 增值税
- 计税方式:
- 若房产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一般计税:销项税=售价÷1.09×9%,预缴=(售价-购置价)÷1.05×5%(需凭原购房发票差额预缴)。
- 若选择简易计税(老房产):应纳税额=(售价-购置价)÷1.05×5%,预缴同应纳税额。
- 账务处理:预缴可抵减申报时的应纳税额。
2. 城建税及附加
- 按实际缴纳增值税的7%(城建税)、3%(教育费附加)、2%(地方教育附加)计算,计入“税金及附加”。
3. 土地增值税
- 预缴与申报:
- 预缴的14953.12元需在申报时抵减应纳税额。
- 应纳税额计算:
① 确定收入:不含增值税售价。
② 扣除项目:购置原价(需发票)、契税、转让环节税金(城建税等)、加计扣除(若为旧房,评估价或发票金额每年加计5%)。
③ 增值额=收入-扣除项目,按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 账务处理:
- 计提时: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土地增值税
- 补缴时:借:应交税费-土地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扣除预缴部分)。
4. 印花税
- 按产权转移书据缴纳0.05%,计入“税金及附加”。
三、预缴税款能否抵扣成本?
- 增值税:预缴可抵减申报时的应纳税额,非抵扣成本。
- 土地增值税:预缴款可在最终清算时抵减应纳税额,不计入成本,但扣除项目中的购置价等可作为成本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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