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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到5月31日 进项税额:155831.21 销项税额:52934.89 留抵税...

截止到5月31日 进项税额:155831.21 销项税额:52934.89 留抵税额:102896.32 收到客户款项是195万 现在税务要交增值税23077.8,请问是什么原因呢? 外账公司回复是:建筑公司有个基础税点不能抵扣了,会计把不能抵扣的做到了2.5% 这样的解释合理吗?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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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眼镜,拿起计算器噼里啪啦算起来)学员啊,咱先来理一理这笔账。 按你给的数据,正常来说应交增值税应该是销项减去进项,再考虑留抵税额。你这边销项52934.89,进项155831.21,留抵102896.32,那正常计算下来应该是负数,不用交税才对。但现在要交23077.8,这里面肯定有特殊情况。 外账公司说建筑公司有个基础税点不能抵扣,会计按2.5%处理。这个说法有可能合理,但咱得仔细看看。建筑行业确实有些特殊情况,比如简易计税方法下,有些进项税是不能抵扣的。但这个2.5%的说法有点模糊,得让他们拿出具体的政策依据和计算明细。 我干了这么多年会计,没见过这种笼统的说法。你得让外账公司把涉及的建筑项目情况、不能抵扣的具体进项明细、为什么是2.5%这些关键信息都给你说清楚。要是他们解释不清楚,这账可能就有问题。 还有啊,收到客户款项195万和增值税计算没关系,别被这个数字误导了。你重点还是得盯着那些进项、销项、留抵以及特殊规定,让他把账目明细和依据都摆出来,咱们一项项核对,别稀里糊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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