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了推眼镜,拿起笔在纸上边写边说)
首先啊,你这账务处理得先理清楚股东转钱的性质。2024年6月股东A和B转的60万,当时用途明确是付房租,那这钱到底是借款还是投资款?关键看你们怎么做的账!
1. 区分借款还是实收资本
- 如果当时挂的是“其他应付款-股东A/B”,那属于借款,得记利息,股东有权催还;
- 如果直接进“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那就是投资,不用还,但得约定股权比例。
你现在的问题是新股东C和D质疑这笔钱的性质,得回头翻凭证,看2024年6月的账务处理到底怎么走的!
2. 房租的分摊问题
- 不管这60万是借款还是投资,房租都是真实发生的成本!
- 你2024年6月付房租时,应该已经做了预付账款,然后按月分摊到管理费用(比如租期1年,每月摊5万)。
- 2025年5月新股东进来时,房租可能已经分摊完了,这时候成本里自然没房租了,但你要检查之前的分摊是否正确。如果房租还没摊完,新股东进来后也要继续分摊剩余部分,这是会计准则要求的!
3. 新股东的争议点
- 如果新股东C和D认为“房租不该算成本”,可能是因为他们觉得股东A和B转的钱是借款,想用后来的利润还,而不是算作前期投入。
- 你要明确告诉他们:房租是公司实际发生的费用,和股东转钱的性质无关!即使60万是借款,房租依然要正常分摊进成本;如果是投资,那更跟成本计算没关系,因为投资款进的是权益,不是收入。
4. 你可能存在的错误
- 如果2024年6月付房租时,你直接把60万全计入“管理费用-房租”,那肯定是错的!必须通过“预付账款”分摊。
- 如果现在2025年5月账上还有预付房租余额,新股东进来后也要继续分摊,直到租期结束。
建议处理步骤:
1. 查2024年6月的凭证,确认60万挂的是“其他应付款”还是“实收资本”。
2. 检查房租是否按租期分摊,每月是否正确计入管理费用。
3. 如果分摊无误,跟新股东解释:房租是历史成本,跟新股东的投资无关,他们进来后只需要承担后续分摊(如果有的话)。
4. 如果60万是借款,单独跟股东A和B协商还款或转投资,但不要跟新股东的成本混淆。
总结:房租分摊是正确的,新股东的质疑可能是对账务处理的不理解,你把逻辑理清楚,用数据说话就行!
(推了推眼镜,拿起笔在纸上边写边说)
首先啊,你这账务处理得先理清楚股东转钱的性质。2024年6月股东A和B转的60万,当时用途明确是付房租,那这钱到底是借款还是投资款?关键看你们怎么做的账!
1. 区分借款还是实收资本
- 如果当时挂的是“其他应付款-股东A/B”,那属于借款,得记利息,股东有权催还;
- 如果直接进“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那就是投资,不用还,但得约定股权比例。
你现在的问题是新股东C和D质疑这笔钱的性质,得回头翻凭证,看2024年6月的账务处理到底怎么走的!
2. 房租的分摊问题
- 不管这60万是借款还是投资,房租都是真实发生的成本!
- 你2024年6月付房租时,应该已经做了预付账款,然后按月分摊到管理费用(比如租期1年,每月摊5万)。
- 2025年5月新股东进来时,房租可能已经分摊完了,这时候成本里自然没房租了,但你要检查之前的分摊是否正确。如果房租还没摊完,新股东进来后也要继续分摊剩余部分,这是会计准则要求的!
3. 新股东的争议点
- 如果新股东C和D认为“房租不该算成本”,可能是因为他们觉得股东A和B转的钱是借款,想用后来的利润还,而不是算作前期投入。
- 你要明确告诉他们:房租是公司实际发生的费用,和股东转钱的性质无关!即使60万是借款,房租依然要正常分摊进成本;如果是投资,那更跟成本计算没关系,因为投资款进的是权益,不是收入。
4. 你可能存在的错误
- 如果2024年6月付房租时,你直接把60万全计入“管理费用-房租”,那肯定是错的!必须通过“预付账款”分摊。
- 如果现在2025年5月账上还有预付房租余额,新股东进来后也要继续分摊,直到租期结束。
建议处理步骤:
1. 查2024年6月的凭证,确认60万挂的是“其他应付款”还是“实收资本”。
2. 检查房租是否按租期分摊,每月是否正确计入管理费用。
3. 如果分摊无误,跟新股东解释:房租是历史成本,跟新股东的投资无关,他们进来后只需要承担后续分摊(如果有的话)。
4. 如果60万是借款,单独跟股东A和B协商还款或转投资,但不要跟新股东的成本混淆。
总结:房租分摊是正确的,新股东的质疑可能是对账务处理的不理解,你把逻辑理清楚,用数据说话就行!
更多
木棉老师
回复
竹子老师
2025年05月17日
不同地区的电子税务局页面布局和功能菜单可能会有些差异,但一般来说,“我的信息”模块通常在首页比较显眼的位置。你可以尝试以下几种方法来找到它:
1. 在首页仔细查找:有些地区的电子税务局首页会直接显示“我的信息”板块,可能在页面的左侧、右侧或顶部导航栏附近。如果没看到,可以往下多浏览一下页面,看看是否有相关的标签或链接。
2. 查看页面设置或个性化配置:部分电子税务局允许用户根据自己的需求对页面布局和功能菜单进行一定的设置或调整。你可以查找是否有相关的设置选项,看看是否可以将“我的信息”模块添加到首页或更容易找到的位置。
3. 使用搜索功能:在电子税务局首页通常会有搜索框,你可以在搜索框中输入“我的信息”,然后查看搜索结果,看是否能直接找到该模块的入口。
4. 联系当地税务机关:如果以上方法都无法找到“我的信息”模块,建议你联系当地税务机关的客服热线或到办税服务厅咨询工作人员。他们可以根据你所在地区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准确的指导和帮助。
希望这些方法能帮助你找到“我的信息”模块,顺利开具一般纳税人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