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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个税里边那个劳务报酬适用累计预扣法和不适用啥意思

老师,个税里边那个劳务报酬适用累计预扣法和不适用啥意思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0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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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森老师
木森老师 回答于05月12日
金牌答疑老师
在个人所得税中,劳务报酬适用累计预扣法和不适用累计预扣法主要有以下含义: ### 适用累计预扣法 - 含义:指在支付劳务报酬时,扣缴义务人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即每次支付劳务报酬时,以截至当前累计支付的劳务报酬收入减去累计减除费用、累计其他扣除等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计算累计预扣税额,再减去已预扣预缴税额,确定本次应预扣预缴的税额。 - 举例: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且适用累计预扣法。假设某保险营销员第一个月取得佣金收入10000元,减除20%的费用后收入额为8000元,展业成本按收入额的25%计算为2000元,再无其他扣除,则当月应纳税所得额=8000 - 2000 = 6000元,对应预扣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0,当月应预扣预缴税额=6000×20% = 1200元。第二个月又取得佣金收入12000元,累计收入额=(10000 + 12000)×(1 - 20%)= 17600元,累计展业成本=17600×25% = 4400元,累计应纳税所得额=17600 - 4400 = 13200元,对应的预扣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1410元,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13200×20% - 1410 = 1230元,本月应补预扣预缴税额=1230 - 1200 = 30元。 ### 不适用累计预扣法 - 含义:对于一般的劳务报酬以及其他非连续劳务报酬,不采用累计预扣法来计算预扣税款。而是在每次取得劳务报酬时,以其取得的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单独计算预扣税款。 - 举例:某自由职业者为某企业提供一次性的设计服务,取得劳务报酬5000元。计算预扣税款时,先减除20%的费用,即5000×20% = 1000元,收入额=5000 - 1000 = 4000元,对应预扣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0,则应预扣预缴税额=4000×20% = 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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