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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购买3万白酒(含13%增值税专票),用于客户的招待用,请问...

我公司购买3万白酒(含13%增值税专票),用于客户的招待用,请问怎么做账?要涉及消费税吗?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25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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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给你好好讲讲这个账务处理和税务问题,这种情况在企业里还挺常见的。 ### 一、账务处理 1. 采购白酒时 - 首先,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会注明价款、税款等信息。对于这3万的白酒采购,假设价款为A,增值税税额为B(A + B = 3万,且B = A×13%)。 - 会计分录如下: - 借:库存商品 - 白酒(A)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B)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3万) - 这里把白酒先计入“库存商品”科目,因为白酒是企业购买的实物资产,在没有用于招待客户之前,属于企业的存货。同时,由于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可以抵扣,所以把税额单独计入“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2. 用于客户招待时 - 当将白酒用于客户招待,要视同销售进行处理。因为从税法角度看,将外购货物用于招待客户等非生产性用途,属于一种视同销售行为。 - 需要按照白酒的市场价格或者组成计税价格确定销售额来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如果能够获取到同类白酒的市场销售价格,就按市场价;如果没有市场价,就需要组成计税价格。 - 假设确定的视同销售价格为C,那么销项税额为C×13%。 - 会计分录如下: - 借:管理费用 - 业务招待费(C + C×13%) 贷:库存商品 - 白酒(A)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C×13%) 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倒挤,保证借贷平衡) - 这里把库存商品转出,同时确认视同销售的销项税额,并且将用于招待的费用计入“管理费用 - 业务招待费”科目。 ### 二、关于消费税 1. 白酒消费税的情况 - 白酒在生产环节、委托加工环节和进口环节缴纳消费税。消费税的计算方式是复合计税,即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 - 从量定额部分,按照白酒的销售数量(一般是以吨为单位)来计算,每斤0.5元(换算成吨是1000元/吨)。 - 从价定率部分,按照白酒的销售额(不包括增值税)的20%来计算。 2. 你司的情况 - 你公司是购买已经生产好的白酒用于招待,在购买环节不需要缴纳消费税。因为消费税已经在生产环节由生产厂家缴纳过了。 - 但是,在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的时候,如果按照组成计税价格来确定销售额,这个组成计税价格中会包含消费税的因素。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 =(成本 + 利润 + 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 - 比例税率)。不过在你司外购用于招待的情况下,主要是考虑增值税视同销售的问题,消费税一般不再涉及。 总之,这种业务处理要特别注意税务合规,视同销售的环节很容易出错,而且业务招待费在所得税前扣除也有一定的限额标准(一般是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这些都需要考虑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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