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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核定的生产经营所得税 年终会和工资薪金所得汇合再一起汇...

个体户核定的生产经营所得税 年终会和工资薪金所得汇合再一起汇算清缴吗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04月17日
回答 1
莎莎老师
莎莎老师 回答于04月17日
金牌答疑老师
个体户核定的生产经营所得税年终不会和工资薪金所得汇合在一起汇算清缴。以下是具体分析: 1. 税法规定层面 - 分别计算征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属于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属于经营所得,需单独计算个人所得税。所以从税法角度,二者是明确区分、分别计算的。 - 不同计税办法:工资薪金所得一般采用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税款,年度终了后进行汇算清缴,多退少补;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通常有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方式,核定征收是根据税务部门核定的应税所得率或固定税额来计算缴纳税款,与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税方式完全不同。 2. 实际操作层面 - 申报系统及流程不同:在税务申报系统中,工资薪金所得由扣缴义务人(一般是用人单位)通过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功能进行申报;而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税则由个体户自行通过经营所得相关申报模块进行申报,两者的申报流程和系统入口均不相同,不存在合并申报的操作。 - 成本费用扣除不同:工资薪金所得主要是针对个人的工资收入,其成本费用扣除主要是基本的减除费用标准等;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税在计算时,可以扣除与之相关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等,如原材料采购成本、设备折旧、房租、员工工资等,与工资薪金所得的成本扣除项目差异较大,因此无法合并汇算清缴。 综上所述,个体户核定的生产经营所得税与工资薪金所得在税法规定和实际操作中均是分开计算和申报缴纳的,不会合并在一起进行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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