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农产品企业销售卖出红薯但售卖的钱没有转入公司账户的情况,以下是我的建议:
1. 确认销售收入:尽管资金未进入公司账户,但销售行为已经发生,因此需要确认销售收入。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2. 处理增值税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但如果该红薯是外购后再销售的,或者经过了加工(如清洗、去皮、切制等),则可能不享受免税政策,具体税率需根据当地税务规定确定。如果涉及增值税,还需要在确认收入的同时计提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应收账款”。
3. 结转成本:同时,需要结转红薯的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库存商品”或“消耗性生物资产”(如果红薯被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的话)。
4. 记录现金流:由于资金未进入公司账户,这部分现金流需要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中反映,以追踪资金流向。
5. 后续处理:一旦资金实际收到并转入公司账户,需要冲减“其他应收款”,同时增加“银行存款”。
6. 内部控制与合规性:此类情况可能反映出公司内部控制的不足或合规性问题,建议加强内部审计和监督,确保所有销售活动都符合会计准则和税法要求。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会计分录应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和当地税务规定进行调整。
对于农产品企业销售卖出红薯但售卖的钱没有转入公司账户的情况,以下是我的建议:
1. 确认销售收入:尽管资金未进入公司账户,但销售行为已经发生,因此需要确认销售收入。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2. 处理增值税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但如果该红薯是外购后再销售的,或者经过了加工(如清洗、去皮、切制等),则可能不享受免税政策,具体税率需根据当地税务规定确定。如果涉及增值税,还需要在确认收入的同时计提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应收账款”。
3. 结转成本:同时,需要结转红薯的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库存商品”或“消耗性生物资产”(如果红薯被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的话)。
4. 记录现金流:由于资金未进入公司账户,这部分现金流需要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中反映,以追踪资金流向。
5. 后续处理:一旦资金实际收到并转入公司账户,需要冲减“其他应收款”,同时增加“银行存款”。
6. 内部控制与合规性:此类情况可能反映出公司内部控制的不足或合规性问题,建议加强内部审计和监督,确保所有销售活动都符合会计准则和税法要求。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会计分录应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和当地税务规定进行调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