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文老师
回答于2024年10月25日
金牌答疑老师
对于建筑单位收到预收款开具“不征税”发票以及缴纳预交税款的问题,以下是我的专业解答:
### 一、关于预收款的纳税义务
从2017年7月1日起,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建筑企业收到预收账款时不再作为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这意味着,在收到预收款时,企业不需要立即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
### 二、关于预缴增值税
尽管收到预收款不立即产生纳税义务,但企业仍需按规定预缴增值税。具体来说:
- 预征率: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3%。
- 预缴地点:若是项目在同城,就在机构所在地预缴增值税;若是项目在异地,应该在项目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 特殊情况:如果不存在分包的情况下,当期预收账款金额大于10万元的才预缴增值税;如果存在分包的情况下,当期预收账款减去分包款后差额大于10万元的才预缴增值税。
### 三、关于开具“不征税”发票
建筑企业收到预收账款时,可以开具编码为612“建筑服务预收款”的“不征税”发票。这种发票主要用于证明企业收到了预收款,但暂时不确认收入。发包方可以凭此作为账款往来的结算凭证,但不计入成本费用。
### 四、关于会计处理
1. 收到款项时:
- 借:银行存款
- 贷:预收账款
2. 预交税款时:
-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一般计税方式)
- 贷:银行存款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开具了“不征税”发票,但企业仍需在所属申报期填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按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 五、注意事项
- 合同条款:税务机关判定收款是否属于预收款,主要通过合同开工时间和工程进度相结合来判断。因此,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约定预收条款和支付条件。
- 税务风险:开具“不征税”发票本身没有税务风险,但如果甲方要求开具带税率的发票,则可能涉及提前支出增值税的风险。
- 地区差异:部分地区的税务机关可能对开具“不征税”发票有不同的看法或要求,建议企业在实际操作前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综上所述,建筑单位收到预收款时可以开具“不征税”发票,并按规定预缴增值税。但具体操作时需结合实际情况和当地税务机关的要求进行。
对于建筑单位收到预收款开具“不征税”发票以及缴纳预交税款的问题,以下是我的专业解答:
一、关于预收款的纳税义务
从2017年7月1日起,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建筑企业收到预收账款时不再作为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这意味着,在收到预收款时,企业不需要立即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
二、关于预缴增值税
尽管收到预收款不立即产生纳税义务,但企业仍需按规定预缴增值税。具体来说:
- 预征率: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3%。
- 预缴地点:若是项目在同城,就在机构所在地预缴增值税;若是项目在异地,应该在项目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 特殊情况:如果不存在分包的情况下,当期预收账款金额大于10万元的才预缴增值税;如果存在分包的情况下,当期预收账款减去分包款后差额大于10万元的才预缴增值税。
三、关于开具“不征税”发票
建筑企业收到预收账款时,可以开具编码为612“建筑服务预收款”的“不征税”发票。这种发票主要用于证明企业收到了预收款,但暂时不确认收入。发包方可以凭此作为账款往来的结算凭证,但不计入成本费用。
四、关于会计处理
1. 收到款项时:
- 借:银行存款
- 贷:预收账款
2. 预交税款时:
-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一般计税方式)
- 贷:银行存款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开具了“不征税”发票,但企业仍需在所属申报期填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按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五、注意事项
- 合同条款:税务机关判定收款是否属于预收款,主要通过合同开工时间和工程进度相结合来判断。因此,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约定预收条款和支付条件。
- 税务风险:开具“不征税”发票本身没有税务风险,但如果甲方要求开具带税率的发票,则可能涉及提前支出增值税的风险。
- 地区差异:部分地区的税务机关可能对开具“不征税”发票有不同的看法或要求,建议企业在实际操作前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综上所述,建筑单位收到预收款时可以开具“不征税”发票,并按规定预缴增值税。但具体操作时需结合实际情况和当地税务机关的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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