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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企业是购买方,已勾选的进项发票,次月退货了,我企业电子税务局开红自发票信息表,电子税务局进项税额转出,需要跟上有供应商说吗?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24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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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涉及到税务处理和供应商沟通两个方面。从税务处理方面来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啊,已认证抵扣的发票如果发生退货,购买方需要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然后呢,要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将这个红字发票与《信息表》一起作为记账凭证。 至于是否需要通知供应商,一般情况下,即使已勾选的进项发票发生了退货,也是需要通知供应商的。因为供应商需要为你的企业开具红字发票,而这个过程中的一些具体操作,如红字发票的开具,可能需要你企业的配合。此外,及时的通知供应商也能帮助你的企业更好地处理退货相关的问题,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或是损失。 所以呀,建议你在退货发生后,尽快与供应商取得联系,告知他们相关情况,并协调好后续的处理措施。这样不仅能确保税务处理的准确性,也有助于维护你企业和供应商之间的良好关系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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