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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公司,来货含水8%,总量1086.95吨,进项票1086.95吨,销售...

煤炭公司,来货含水8%,总量1086.95吨,进项票1086.95吨,销售时出库实际重量1086.95吨,但买方干基结算,去水86.95吨,结算吨数1000吨,开销售发票1000吨去掉的86.95吨,86.95吨差额可以计入成本吗?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24年08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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曦月老师
曦月老师 回答于2024年08月09日
金牌答疑老师
在处理煤炭公司的会计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煤炭的结算方式。通常,煤炭交易可以基于湿基(含水)或干基(去水)进行结算。在本例中,煤炭公司购买煤炭时按湿基结算,即包括了水分的重量。而在销售时,买方选择干基结算,即去除水分后的实际煤炭重量。 ### 计算过程 1. **购买时的总量和进项票**: - 购买总量 = 1086.95吨(含水8%) - 进项票开具的量 = 1086.95吨 2. **销售时的出库重量和结算**: - 出库实际重量 = 1086.95吨 - 去水后的重量 = $1086.95 \text{吨} - 86.95 \text{吨} = 1000 \text{吨}$ - 结算吨数 = 1000吨 - 销售发票开具的量 = 1000吨 3. **差额处理**: - 去掉的水分重量 = 86.95吨 - 这个差额是由于水分蒸发导致的减重,通常不直接计入成本。 ### 会计处理建议 在会计处理上,86.95吨的水分蒸发不应直接计入成本。这是因为成本计算应基于实际消耗的资源和材料,而水分蒸发是自然现象,不属于可控成本。正确的做法是在采购时记录湿基重量的成本,在销售时根据干基重量进行收入确认。差额部分(水分蒸发)可以通过调整库存账面值来处理,而不是直接作为成本。 ### 结论 因此,86.95吨的差额不应计入成本。它应被视为库存的自然损耗,通过库存调整来反映在会计记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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