淼淼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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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莎老师
09月03日
25年8月冲减后,“其他应收款-新华人寿”余额=2,104.01(6月借方)−1,740.77(8月贷方)=363.24元,该余额对应未结算的保险预付款,保留至后续实际发生时再处理。
木棉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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淼**师
08月22日
收据仅能证明付款事实,不能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汇算必须调增纳税。若税务核查,可要求对方补开发票;但需注意追补期限(一般3年内),超期则无法补救。
木棉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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淼**师
08月22日
收据非合法扣税凭证,贴现费若属价外费用应开票。账上可暂挂“其他应收款”,但汇算清缴需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补缴企业所得税。务必催对方补开发票规避风险。
木棉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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淼**师
08月22日
收据不能替代发票入账,该笔贴现费无合规凭证,企业所得税汇算无法税前扣除,存在税务风险。应要求对方开具发票或补充协议明确费用性质及金额。
木棉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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淼**师
08月22日
对方给收据不给发票不符合税法要求,汇算时不能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需凭合法有效的发票作为凭证,收据通常不被认可。建议向对方索取合规发票以确保扣除合规性。
木棉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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淼**师
08月22日
有收据即可作为付款依据,按“借:银行存款95万、财务费用5万;贷:应收账款100万”记账,合规有效。
木棉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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淼**师
08月22日
可以记账。只要取得对方开具的合法收据(注明代付贴现费),就可视同现金支付处理,按上述分录入账。
淼淼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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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莎老师
09月03日
1️⃣ 25年2月退款:直接红字冲减“管理费用-保险费”2,104.01元(无需新分录);
2️⃣ 25年6月补付:正常借记“其他应收款”,贷记“银行存款”;
3️⃣ 25年8月再收退款:贷记“其他应收款-新华人寿”1,740.77元。
⚠️ 损益类仅通过“管理费用-保险费”核算,无需额外科目。
淼淼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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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莎老师
09月03日
以下是完整分录:
1️⃣ 24年8月付款
借:管理费用-保险费 41,940
贷:银行存款 41,940
2️⃣ 25年2月退款(冲原保费)
借:银行存款 2,104.01
贷:管理费用-保险费 2,104.01(红字冲减)
3️⃣ 25年6月补付保费
借:其他应收款-新华人寿 2,104.01
借:其他应收款-暂估 51.24
贷:银行存款 2,155.25
4️⃣ 25年8月再收退款
借:银行存款 1,740.77
贷:其他应收款-新华人寿 1,740.77
淼淼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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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莎老师
09月03日
错误。2月份收到退款应冲减“管理费用-保险费”(红字),而非记入“其他应收款”。现需调整分录:借“管理费用-保险费”负数(或红字),贷“银行存款”,以纠正原错误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