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田老师
回答于05月21日
金牌答疑老师
我来给你讲讲哪些专票不允许进项抵扣,以及普票是否能抵扣进项的问题。
### 一、不允许进项抵扣的专票类型
1. 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专票:企业购买货物或服务用于集体福利,比如为员工食堂采购食材、为员工宿舍购置家具电器,或者用于个人消费,如餐饮、娱乐等,即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也不允许抵扣。
2. 属于交际应酬消费的专票:企业在业务招待过程中产生的消费,像请客户吃饭、住宿、娱乐等取得的专票,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例如请客户在酒店消费,酒店开具的专票中餐饮和住宿部分对应的进项税都不能抵扣。
3. 免税项目相关的专票: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比如企业从事农业生产销售自产农产品享受免税政策,为该农业生产采购的农资等取得的专票,进项税就不能抵扣。
4. 非正常损失相关的专票: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这些情况下对应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等的专票,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例如企业仓库因管理不善发生火灾,烧毁的原材料对应的进项税就不能抵扣。
5. 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相关的专票: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其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比如建筑企业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选择简易计税,该业务相关的建筑材料等购进取得的专票,进项税不能抵扣。
6. 贷款服务相关的专票: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贷款利息,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同时,与贷款直接相关的顾问费、手续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也不能抵扣。
7. 餐饮服务的专票:除了上述提到的用于业务招待等情况外,企业日常购买餐饮服务取得的专票,进项税额一般也不允许抵扣,因为餐饮服务属于个人消费范畴。
8. 居民日常服务的专票:如企业购买的物业管理服务、家政服务等用于职工福利等方面的居民日常服务,取得的专票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9. 娱乐服务的专票:企业购买的娱乐服务,如组织员工旅游、团建活动中的娱乐项目等取得的专票,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 二、普通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
1. 一般情况下不能抵扣:普通发票(普票)通常是不能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凭证的。因为普票不具备增值税专用发票那样详细的税收信息,无法准确核算进项税额。例如企业购买办公用品取得的普通发票,不能像专票一样进行进项抵扣。
2. 特殊情况可以抵扣:
- 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如果企业从农业生产者手中直接收购农产品,或者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买农产品,取得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可以按照发票上注明的买价和适用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进行抵扣。比如企业收购一批农产品,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发票金额为10000元,假设扣除率为10%,则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0000×10% = 1000元。
- 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例如企业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支付通行费后取得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可以用于抵扣进项税。
- 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电子普通发票:企业员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以及标明员工身份信息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以按照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或者按照规定的计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进行抵扣。比如员工乘坐飞机出差,取得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上面显示的票价和燃油附加费等金额,可以按照一定公式计算出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总之,在会计工作中,对于发票的进项抵扣问题要格外谨慎
我来给你讲讲哪些专票不允许进项抵扣,以及普票是否能抵扣进项的问题。
一、不允许进项抵扣的专票类型
1. 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专票:企业购买货物或服务用于集体福利,比如为员工食堂采购食材、为员工宿舍购置家具电器,或者用于个人消费,如餐饮、娱乐等,即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也不允许抵扣。
2. 属于交际应酬消费的专票:企业在业务招待过程中产生的消费,像请客户吃饭、住宿、娱乐等取得的专票,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例如请客户在酒店消费,酒店开具的专票中餐饮和住宿部分对应的进项税都不能抵扣。
3. 免税项目相关的专票: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比如企业从事农业生产销售自产农产品享受免税政策,为该农业生产采购的农资等取得的专票,进项税就不能抵扣。
4. 非正常损失相关的专票: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这些情况下对应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等的专票,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例如企业仓库因管理不善发生火灾,烧毁的原材料对应的进项税就不能抵扣。
5. 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相关的专票: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其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比如建筑企业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选择简易计税,该业务相关的建筑材料等购进取得的专票,进项税不能抵扣。
6. 贷款服务相关的专票: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贷款利息,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同时,与贷款直接相关的顾问费、手续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也不能抵扣。
7. 餐饮服务的专票:除了上述提到的用于业务招待等情况外,企业日常购买餐饮服务取得的专票,进项税额一般也不允许抵扣,因为餐饮服务属于个人消费范畴。
8. 居民日常服务的专票:如企业购买的物业管理服务、家政服务等用于职工福利等方面的居民日常服务,取得的专票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9. 娱乐服务的专票:企业购买的娱乐服务,如组织员工旅游、团建活动中的娱乐项目等取得的专票,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二、普通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
1. 一般情况下不能抵扣:普通发票(普票)通常是不能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凭证的。因为普票不具备增值税专用发票那样详细的税收信息,无法准确核算进项税额。例如企业购买办公用品取得的普通发票,不能像专票一样进行进项抵扣。
2. 特殊情况可以抵扣:
- 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如果企业从农业生产者手中直接收购农产品,或者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买农产品,取得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可以按照发票上注明的买价和适用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进行抵扣。比如企业收购一批农产品,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发票金额为10000元,假设扣除率为10%,则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0000×10% = 1000元。
- 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例如企业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支付通行费后取得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可以用于抵扣进项税。
- 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电子普通发票:企业员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以及标明员工身份信息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以按照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或者按照规定的计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进行抵扣。比如员工乘坐飞机出差,取得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上面显示的票价和燃油附加费等金额,可以按照一定公式计算出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总之,在会计工作中,对于发票的进项抵扣问题要格外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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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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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田老师
05月09日
年度汇算清缴时应该改回正确数据,而不是直接按季度申报表填写。以下是具体分析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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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什么需要改回?
1. 税法规定与口径一致性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对全年经营情况的最终核算,所有数据需符合税法规定的填报口径。根据《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的填表说明,“从业人数”应为企业全年各月平均值的总和,或直接统计全年实际存在的从业人员总数(含兼职、临时工等),而非仅按社保缴纳人数填报。
- 季度申报与年度汇算的关系:季度预缴时允许根据实际情况填报,但年度汇算需对全年数据进行汇总调整,确保与财务报表、税务规定一致。
2. 兼职人员属于“从业人员”范畴
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是否缴纳社保,只要实际为企业提供服务并领取劳动报酬的人员(包括兼职、临时工等),均应纳入“从业人员”统计范围。这是为了真实反映企业实际用工情况,避免人为压低从业人数导致申报数据失真。
3. 税务风险提示
若季度申报时遗漏了未购买社保的兼职人员,年度汇算继续沿用错误数据,可能导致以下问题:
- 申报数据与财务数据不符:如财务报表中已列支兼职人员工资,但申报表中未体现其人数,可能引发税务质疑。
- 优惠政策适用错误:例如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标准之一是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若少报人数可能导致不符合优惠条件,需补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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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何调整年度汇算清缴表?
1. 重新统计全年从业人数
- 计算方法:将全年各月从业人员数量相加后除以12,得到全年平均值(系统自动计算)。
- 兼职人员处理:若兼职人员工作时间跨越多个月份,需按实际工作月份折算(例如:某兼职人员工作6个月,按0.5人计入当月人数)。
2. 修改申报表的具体位置
- A100000表(基础信息表):第7行“从业人数”需填写全年平均值。
- A105050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若兼职人员费用涉及税前扣除限额(如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需同步调整相关数据。
3. 更正季度申报数据(如有必要)
如果季度申报时从业人数错误影响了预缴税额(例如少报人数导致多享受小型微利优惠),需在年度汇算中通过“纳税调整”或“税款计算”板块补充调整,并在申报说明中注明更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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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操作建议
1. 以财务报表和实际用工为准
参考《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中应付职工薪酬、管理费用等科目,核对实际发放工资的人次,确保申报数据与财务数据一致。
2. 利用申报系统反审核功能
若季度申报已关闭,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更正季度预缴申报表,或在年度汇算中通过“更正申报”模块直接调整(具体流程需咨询当地税局)。
3. 留存佐证材料
需保存兼职人员的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表等资料,以备税务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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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年度汇算清缴是对企业全年税务情况的全面梳理,必须以实际经营数据为准,而非简单延续季度申报的错误。即使季度申报时未购买社保的兼职人员未计入,年度汇算也应按规定调整,避免因数据不实引发税务风险。建议尽快核对全年从业人数,如实填报并留存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