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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作为购买方,收到供应商的质量赔款,需要开票吗?需要记销项...

请问作为购买方,收到供应商的质量赔款,需要开票吗?需要记销项税吗?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05月21日
回答 1
小智老师
小智老师 回答于05月21日
金牌答疑老师
作为购买方,若收到供应商的质量赔款,根据现行的税务政策和实践操作,通常**不需要开具发票**,并且也**无需记销项税**。 在处理与供应商之间因质量问题产生的赔偿款项时,如果赔偿金额小于原采购额,则购买方会收到供应商的红字发票(表示退货或折扣)以及重新开具的蓝字发票(表示新的采购额)。这种情况下,红字发票的金额超过蓝字发票的金额部分,即为质量赔款,对此部分一般不要求开票。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购买方向销售方收取的违约金或赔偿金,并不属于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应税行为,因此,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也就无需开具发票。 至于是否需要记销项税,由于收到的质量赔款不属于销售行为,而是由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不符合约定标准而进行的补偿,因此该部分赔款不构成销售额的一部分,不应计入销项税额。 综上所述,作为具有多年会计经验的老会计,我建议在实际操作中要密切关注财税政策的更新,确保财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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