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智老师
回答于2024年05月18日
金牌答疑老师
针对去年12月工资的补计提,应做如下分录处理:**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记“应付工资”**。
在5月汇算清缴时,如果该笔工资在汇缴年度实际支付给员工,则**可以与该年度其他工资一起在税前扣除**。
根据会计原则,对于上一年度忘记计提的工资,在新的会计年度补计提时需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核算。这涉及到将工资费用从上一年度转至本年度,并相应调整未分配利润。同时,可能需要调整应交所得税,因为原先少计的工资会影响所得税的计算。
在5月进行汇算清缴时,税前扣除的条件是工资必须是实际发生并且已经在汇缴年度内实际支付给员工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企业在汇缴年度结束前实际支付的已预提的工资薪金,可以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因此,如果你在5月汇算清缴之前已经实际支付了补计提的工资,那么这笔工资是可以在该汇缴年度税前扣除的。
总之,确保相关的税务处理符合最新的税法规定和相关公告的要求,以合理合法地降低企业的税务负担。
针对去年12月工资的补计提,应做如下分录处理: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记“应付工资”。
在5月汇算清缴时,如果该笔工资在汇缴年度实际支付给员工,则可以与该年度其他工资一起在税前扣除。
根据会计原则,对于上一年度忘记计提的工资,在新的会计年度补计提时需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核算。这涉及到将工资费用从上一年度转至本年度,并相应调整未分配利润。同时,可能需要调整应交所得税,因为原先少计的工资会影响所得税的计算。
在5月进行汇算清缴时,税前扣除的条件是工资必须是实际发生并且已经在汇缴年度内实际支付给员工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企业在汇缴年度结束前实际支付的已预提的工资薪金,可以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因此,如果你在5月汇算清缴之前已经实际支付了补计提的工资,那么这笔工资是可以在该汇缴年度税前扣除的。
总之,确保相关的税务处理符合最新的税法规定和相关公告的要求,以合理合法地降低企业的税务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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