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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筑公司一般纳税人,之前开的是3%清包工的那种,后来2024年股权变更后,开的9%的(包工包料),老板问,他们没有建安资质是不是不能开9%个点的呀?前期有签一个合同,前老板还想开3%的发票可以吗?有风险吗?他想200万的合同,工资多做几个,五千以下,直至和合同金额持平看可以吗? 或是老师有什么更好的方案可以节税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25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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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您提出的问题,以下是我的分析和建议: ### 一、关于没有建安资质是否可以开9%发票的问题 - 税务规定角度:从税法本身来看,并没有明确规定没有建安资质就不能开具9%的建安服务发票。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没有施工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不允许承接施工工程,因此也不具备开具与施工相关发票的资格。 - 实际操作风险:虽然没有明确的税法条文禁止,但在实际操作中,各地税务机关对于没有资质却开具建安发票的行为监管态度可能不同。部分地区可能会认可,但也有部分地区可能会认为存在违规嫌疑。一旦被认定为违规开具发票,可能会面临补税、罚款以及滞纳金等风险。 ### 二、前期合同开3%发票的可行性及风险 - 合同签订情况:如果前期合同明确约定了是清包工服务,且符合当时适用3%征收率的条件(如属于老项目等),那么按照合同约定开3%的发票是合理的。但从税务一致性角度看,需要确保业务实质和开票内容相符。 - 风险提示:如果现在业务模式已经发生了变化(例如从清包工变为包工包料),而仍按原合同开3%的发票,可能会引发税务机关对业务真实性和开票合规性的质疑。特别是如果这种开票行为被认定为故意逃避税款或虚开发票,会面临严重的税务处罚。 ### 三、关于通过多做工资来匹配合同金额的方案 - 可行性分析:通过增加工资支出来降低应税收入的思路在一定程度上是可行的,但需要确保工资支出的真实性。如果只是为了凑合同金额而虚增工资,会被认定为虚假列支费用,属于偷逃税款行为。 - 风险警示:这种方式存在较大的税务风险。税务机关在检查时,会关注工资支出的合理性,包括是否有真实的劳动用工、工资标准是否符合市场水平等。一旦被发现存在问题,不仅要补缴税款,还可能面临高额罚款。 ### 四、节税建议 - 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如果有符合条件的研发活动,可以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对于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项目,可以享受相应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 成本费用列支:确保所有真实发生的成本费用都能够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进行列支,如材料采购发票、租赁发票等。同时,合理安排成本支出的时间,避免集中在一个纳税年度,以平稳税负。 - 业务模式优化:可以考虑将部分业务进行拆分或重组,比如将一些非核心的业务外包给有资质的专业公司,通过合理的定价和结算方式,在合规的前提下降低整体税负。但这种操作需要谨慎规划,避免被认定为关联交易避税。 综上所述,不建议在没有资质的情况下随意开具9%的发票,对于前期合同开票要确保业务与开票一致,多做工资凑金额有风险。节税应通过合法合理的税务筹划和成本控制来实现,而不是采取高风险的违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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