淼淼老师
回答于2025年03月25日
金牌答疑老师
在公司注销时,若前几年一直是亏损状态且账上挂着关联公司的其他应付款,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需分情况来看:
1. 若该其他应付款无需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需纳入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因此,若该关联公司的其他应付款无需支付,那么这部分金额应计入清算所得,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2. 若该其他应付款需要支付:若企业能够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该其他应付款是真实存在且需要支付的债务,例如有相关的合同、协议或其他书面证据等,那么这部分款项就不应当作为清算所得,也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但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必须确保这些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否则税务机关可能会对其进行质疑和调查。
在公司注销时,若前几年一直是亏损状态且账上挂着关联公司的其他应付款,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需分情况来看:
1. 若该其他应付款无需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需纳入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因此,若该关联公司的其他应付款无需支付,那么这部分金额应计入清算所得,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2. 若该其他应付款需要支付:若企业能够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该其他应付款是真实存在且需要支付的债务,例如有相关的合同、协议或其他书面证据等,那么这部分款项就不应当作为清算所得,也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但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必须确保这些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否则税务机关可能会对其进行质疑和调查。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