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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教个问题。我们老板又注册了一家新公司(两家是同一法人...

老师,请教个问题。我们老板又注册了一家新公司(两家是同一法人),新公司买的地,买地款是在原来公司直接打给卖方的。那这个在老公司打打出去的钱,是不是走借款。这个钱也要还还回来啊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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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会计处理上,如果新公司购买的地款是由老公司直接支付给卖方的,那么这笔款项通常会被视为老公司对新公司的借款。因此,老公司在支付款项时,应当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现金”科目,表示老公司代新公司支付了款项,形成了一笔应收款项。 至于这笔款项是否需要归还,这取决于两个公司之间的协议和安排。如果两个公司之间有明确的借款协议,并且约定了还款期限和方式,那么新公司就需要按照协议的规定归还款项。如果没有明确的借款协议,那么两个公司可以通过协商来确定还款事宜。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两个公司是同一法人注册的,因此在处理这种内部交易时,需要特别注意避免税务风险。 此外,对于新公司来说,收到老公司代付的款项后,应当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借记“无形资产”或“固定资产”(取决于土地的用途)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表示收到了老公司的借款用于购买土地。同时,新公司也需要关注这笔借款的还款情况,确保按时归还款项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财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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