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信托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共同受托人共同处理信托事务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来源:牛账网 作者:大智老师 阅读人数:17396 时间:2024-07-10


【单项选择题】根据信托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共同受托人共同处理信托事务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共同受托人之一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其他受托人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B、第三人对共同受托人之一所作的意思表示,对其他受托人不具有法律效力
C、共同受托人共同处理信托事务,意见不一致时,按照半数以上共同受托人的意见处理
D、共同受托人应当共同处理信托事务,但信托文件规定对某些具体事务由受托人分别处理的,从其规定
【答案】D
【解析】选项A,共同受托人之一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其他受托人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选项B,第三人对共同受托人之一所作的意思表示,对其他受托人同样有效;选项C,共同受托人共同处理信托事务,意见不一致时,按信托文件规定处理;信托文件未规定的,由委托人、受益人或者其利害关系人决定。
宣父犹能畏后生,丈夫未可轻年少,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条件虽然有些苛刻,但是带来的好处确是受益匪浅的,不仅是专业知识的升华,更使得职场道路更加平坦宽阔,为了帮助中级考生们更高几率的通过中级考试,牛账网特意为大家准备了海量中级考试干货资料,具体如下:
资料二:中级会计实务各章节分录汇总
资料三:中级会计《经济法》数字考点汇总
资料四:中级会计《财务管理》必备公式
最后提醒各位:想千万次不如行动一次(去听课>>)!与其被别人卷,还不如卷别人!快来开始学习!!!

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