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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计抵减10%、15%的不同点有哪些?

来源:牛账网 作者:张红 阅读人数:15900 时间:201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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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计抵减10%、15%的不同点有哪些?近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下发,对生活服务业纳税人来说又是一笔减税好福利,文件中的不同业务税率也不相同,那加计抵减10%和15%这两个税率有什么不一样吗?下面大家就和小编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有关加计抵减10%、15%的不同点有哪些的相关问题解答吧。

 

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

现就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15%政策)。


二、本公告所称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2019年9月30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18年10月至2019年9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19年10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15%政策。


2019年10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15%政策。

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15%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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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计抵减10%、15%的不同点有哪些?



以上就是牛账网会计培训班小编有关加计抵减10%、15%的不同点有哪些?给出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想要了解更多有关会计类的相关知识的,敬请关注牛账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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