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报酬个税合理节税策略分享
来源:牛账网 作者:樱桃子老师 阅读人数:12270 时间:2024-12-10
劳动报酬个税合理节税策略分享
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付出体力或脑力劳动所得的对价,体现的是劳动者创造的社会价值。税法上说的劳动报酬一般是提供的各项劳务。
劳动报酬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以分次支付,由于计税基数不一样导致不同的计算结果,这样有利于企业省税的结果自然就是企业的最佳选择。
(一)案例:
设计人员李先生,利用业余时间为某项工程设计图纸,同时担任该项工程的顾问,设计图纸花费时间1个月,获取报酬3万元。该设计人员要求建筑单位在其担任工程顾问的期间,将该报酬一次性支付3万元。
(1)策划前
一次性支付3万元时,
根据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收入按次征税,若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5万元的部分,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
李先生应交个人所得税=30000×(1-20%)×30%-2000=5200(元)
(2)实施策划
避税思路:通过改变支付方式,即将变劳务报酬由一次性支出方式变为分次纳税,纳税人便可以通过一次收入的多次支付,既多扣费用,又免除一次收入畸高的加成征收,从而减轻了税收负担。
具体操作:将一次性支付李先生的劳动报酬3万元改为按月分次支付,即分10个月予以支付,每月支付3000元。这样就能避免加成征收,降低税负。
政策依据:
国税2018 年 第 61 号:
第八条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减除费用: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见附件),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
第十一条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3)策划后计算应交税
分月支付,每次应纳税额为:
(3000-800)×20%=440(元)
李先生10个月共计应交个人所得税=440×10=4400(元)
(4)纳税策划前后节税效应对比:
策划前应交企业所得税=5200元
策划后应交企业所得税=4400元
节税金额=5200-4400=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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