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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建筑行业最新税收政策有哪些?

来源:牛账网 作者:万万老师 阅读人数:18296 时间:2019-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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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建筑行业最新税收政策有哪些?营业税改增值税,简称营改增,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营改增的最大特点是减少重复征税,可以促使社会形成更好的良性循环,有利于企业降低税负。2017年我国建筑行业税收由营业税改为增值税,那么变更后,建筑行业的税收政策有哪些?牛账网小编和大家一起看一看吧。


1、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的范围,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附录B《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中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范围执行。



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第四十五条第(二)项修改为“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3、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法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3%.)

按照现行规定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按照现行规定无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机构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以上就是牛账网会计培训班小编有关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建筑行业最新税收政策有哪些?给出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想要了解更多有关会计类的相关知识的,敬请关注牛账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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