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迟缴纳社保费的滞纳金是否能在所得税汇算清缴前扣除?
来源:牛账网 作者:hanquanquan 阅读人数:11348 时间:2019-01-25
延迟缴纳社保费的滞纳金是否能在所得税汇算清缴前扣除?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4号)的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因此,如果你所说的逾期缴纳社保的滞纳金属于上述支出的,则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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