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自查补缴还要交罚款吗?
来源:牛账网 作者:何承成 阅读人数:13131 时间:2018-03-27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其中并未规定纳税人滞缴纳税款的原因,这也就意味着,只要纳税人在本质上构成税款滞纳行为,那么就必须按照规定加收税收滞纳金。因此,对纳税人来说,自查查补的税款也必须缴纳滞纳金。
对纳税人自查补税的,由税务机关在核实纳税人自查情况的前提下,对没有触犯刑法的,依法对纳税人予以从轻行政处罚,对触犯刑法的,由司法机关认定为一般自首,依法对纳税人从轻或减轻刑事处罚。合法性是税务工作规程存在的基础。税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税收法定原则。在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已经明确的情况下,税务机关不得扩大解释,更不得违反。
税务机关制定的税务工作规程也必然要在法律法规的调整范畴内,不得逾越法律法规。税法调整的是一般税收违法行为,刑法危害税收征管罪调整的是严重税收违法行为,税法规定中的犯罪是作为附属刑法,从而构成整个刑法的组成部分。税务机关不能将一般税收违法行为认定为严重税收违法行为,也不能将严重税收违法行为认定为一般税收违法行为,更不能将严重税收违法行为认定为不违法!在检查过程当中,发现有税收违法行为并要缴纳税款的,一般要给予相应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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