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如何代开发票?
来源:牛账网 作者:樱桃子老师 阅读人数:11252 时间:2024-12-13
自然人如何代开发票?
自然人临时取得收入或符合其他需要代开发票情形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为其代开发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可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首先登录电子税务局,在“热门服务”模块选择“代开增值税发票”。
进入发票代开页面,填写购买方信息(输入企业关键字即可查找对应的购买企业名称);开票项目如果涉及多行,可以点击“增行”按钮;最后选择好应税发生地后,点击“下一步”进行纳税信息确认即可。
(1)请填写所有带*的信息。
(2)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3)申请代开数电发票,纳税人需根据界面提示,填写应税发生地。
(4)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出租不动产,购买方或承租方不属于其他个人的,纳税人缴纳增值税等税费后可以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5)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提供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6)销售不动产,纳税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应提供不动产的详细地址。出租不动产,纳税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提供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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