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升级期间哪些业务不可以办理?
来源:牛账网 作者:张红 阅读人数:12699 时间:2019-10-14
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升级期间哪些业务不可以办理?2019年11月1日,市税务局将上线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新系统上线过渡期间(10月25日至10月31日)系统将停机,增值税发票相关部分业务将暂停办理,那有哪些业务不能办理呢?下面大家就和小编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有关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升级期间哪些业务不可以办理的相关问题解答吧。
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升级期间哪些业务不可以办理?
暂停时间
10月25日0:00—10月31日24:00
业务办理
可以办理的业务:
1.增值税发票开具和作废。(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2.不动产交易业务。
3.委托代征开具增值税发票。
4.离境退税商店离线开票业务。
5.车辆购置税线下申报。
6.除本通告暂停办理业务范围以外的其他涉税事项。
不可以办理的业务:
1.税务登记类:纳税人税务登记、纳税人基础信息变更(含税种调整)、跨区迁移登记、注销税务登记(含简易注销)、解除非正常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专票小规模纳税人归类。
2.发票类:增值税发票票种核定(含限额、限量调整)、增值税发票领用、退回、上传、补录、红冲、验旧、缴销、认证、勾选、查验、增值税发票代开(不含不动产交易和委托代征代开发票业务)以及作废、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有奖发票兑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数据采集。
3.税控设备类:税控设备发行、变更、注销、抄报税、清卡、密码重置、成品油库存管理。
4.申报征收类:增值税、消费税申报(逾期、更正申报)、增值税一窗式申报比对、车辆购置税网上申报、因作废、冲红代开发票引起的误收税费退还申请、出口退(免)税等业务事项。
5.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自助办税终端等系统将暂停服务
恢复时间
自2019年11月1日0时起,所有停办业务恢复办理。
注意事项
1.请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提前或延后办理相关业务。
2.10月24日17时前,请结合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提前申领发票;
3.10月24日17时前,联网开启(登录)税控开票系统,并确认相关离线开具时限和金额自动下载完成。
4.停机期间,纳税人(缴费人)可采取离线方式开具增值税发票。
5.系统上线后,请尽量错峰办理业务。
6.停机升级期间,请关注上海税务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各地办税服务厅通知公告。
以上就是牛账网会计培训班小编有关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升级期间哪些业务不可以办理?给出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想要了解更多有关会计类的相关知识的,敬请关注牛账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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