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内容是什么?
来源:牛账网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人数:12055 时间:2020-08-04
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因此土地增值的大小 取决于转让房地产的收入额和扣除项目金额两个因素,那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时候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具体内容是什么?大家和老师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纳税人需要满足的具体如下所示: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二)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三)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主管税务机关对于满足下列条件的纳税人,可要求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具体如下所示:
(一)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二)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三)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对前款所列第(三)项情形,应在办理注销登记前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内容是什么的问题就如上所述,如果学员看完以后,对于以上问题还有疑惑的,都可来牛账网咨询专业答疑老师,同时牛账网也有专业的土地增值税课程,感兴趣的不妨了解一下,注册就送做账大礼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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