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改留存,享受税收优惠更便捷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新媒体 作者:张红 阅读人数:20919 时间:2019-12-05
2019年11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3.0版)和《税收征管操作规范》在全国范围内施行。两个规范聚焦征管和办税痛点、堵点、难点,大幅削减证明资料和跑办事项,优化办理流程,拓展办理渠道。提升了纳税人缴费人享受政策红利和办税便利的双重获得感。
福建:备案改留存,享受税收优惠更便捷
近日,福建安溪华祥苑茶基地有限公司财务吴传枝在网上办税时发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由备案制改为了留存备查,税务局的诚信推定让纳税人“零跑腿”就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减税降费政策有力度更有温度。原来,自11月1日起,由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3.0版)和《税收征管操作规范》在全国范围内施行,由此带来的办税缴费体验大大升级。
新纪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一家大型的房屋建筑公司,过去申请办理的“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简易征收备案多达29条,在新规范实施后,他们只需要留存好相关材料,直接在电子税务局上申报纳税。公司办税人员表示,将备案制改为留存备查,减少了需要报送的证明材料,节约了企业的办税时间,提高了办税效率,企业收获了良好的办税体验。
新版纳服规范按照“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原则,在保持原有框架体例基础上进行优化调整,鼓励各地创新办税方式,进一步提高办税服务质效。在全面落实好两个规范的“规定动作”的同时,福建省税务部门应势而为,创新推出了“自选动作”,编制发布《福建省税收业务操作规范(一)》和《福建省纳税人办税指南》,对两个规范进行细化,为纳税人缴费人带来了更加实质和实用的利好,提前实现2019年底70%以上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
在利好纳税人缴费人的同时,两个规范的实施也为基层税务机关提供了的整套统一化、规范化、标准化税费业务征管操作指引和纳税服务规范。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处的相关人士表示,新版纳服规范从纳税人和缴费人角度出发,解决纳税人和缴费人“办什么、带什么资料办、哪些渠道办、多长时间办完”的问题;从税务机关角度出发,解决税务人在纳税服务中“怎么办”的问题,做到征管服务规范化、纳税服务标准化,切实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纳税人缴费人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效。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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