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必知:汇算清缴无发票也可税前扣除?三大案例深度解析!
来源:牛账网 作者:樱桃子老师 阅读人数:10985 时间:2024-11-30
会计必知:汇算清缴无发票也可税前扣除?三大案例深度解析!
在会计实务中,汇算清缴时即便没有发票,某些情况下费用依然可以税前扣除。以下通过三个具体案例,结合相关政策依据,为会计人员提供清晰指导。
案例一:小额零星业务无发票税前扣除
达通公司人事行政部小李于2024年9月从菜市场刘师傅、王师傅处购买水果用于公司招待,共花费288.5元,仅取得收据。公司报销后,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288.5元
贷:库存现金 288.5元
解析: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2018年第28号公告)第九条,对于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可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因此,此笔招待费虽无发票,但符合政策规定,可税前扣除。
案例二:境外消费无正式发票税前扣除
正小保公司市场部总监2024年6月赴非洲出差,期间发生的交通费、餐费仅有签购单或付款凭条。公司报销后,会计分录如下:
借:销售费用-差旅费 15623.88元
贷:银行存款 15623.88元
解析:依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2018年第28号公告)第十一条及《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企业从境外购进货物或劳务的支出,以对方开具的发票或具有发票性质的收款凭证、相关税费缴纳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因此,尽管无正式发票,但签购单等凭证在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可作为税前扣除依据。
案例三:共用设施费用分摊税前扣除
自2024年8月起,达通公司与正小保公司共用一块厂区,电费发票由电力公司开给达通公司。达通公司按约定向正小保公司提供发票分割单。正小保公司收到后,会计分录如下:
借:制造费用-电费
管理费用-电费
贷:银行存款
解析: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2018年第28号公告)第十九条,企业租用资产发生的水、电等费用,若出租方作为应税项目开具发票,企业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若出租方采取分摊方式,企业以出租方开具的其他外部凭证(如发票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因此,正小保公司依据发票分割单,可将电费计入当期费用或成本,并税前扣除。
总结:会计人员应熟练掌握相关政策,准确判断不同情境下的税前扣除凭证要求,确保企业合规纳税,同时优化税务筹划,降低税务风险。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学习是一件需要毅力、需要耐力的事情,在会计这个行业,政策变化、知识更新都是较为常见的事情,因此活到老学到老并非夸夸其谈,为了让小伙伴们在学习的道路上顺顺当当,牛账网现推出税务资料免费领的活动,纯干货、纯赠送,赶紧看看吧。
资料三:刚毕业大学生,竟然不需要老会计带,原来是偷偷学习了这个
更多会计实操干货资料点击免费领取它就属于你哦。
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