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注意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来源:牛账网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人数:12641 时间:2021-01-13
年底了,2020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应该要提上日程了,那有学员知道2020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注意哪些税收优惠政策吗?下面大家就和老师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发《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1号)
一是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是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三是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企业,新购置(含自建、自行开发)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含)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和摊销;新购置(含自建、自行开发)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可以缩短折旧、摊销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摊销的方法。
促进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45号)
一是国家鼓励的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企业和软件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二是国家鼓励的线宽小于130纳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属于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清单年度之前5个纳税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总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
其他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杭州亚运会和亚残运会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8号)
对企业、社会组织和团体赞助、捐赠杭州亚运会的资金、物资、服务支出,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全额扣除。
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发《关于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8号)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内重点产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知识产权局联合制发《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特定区域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61号)
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特定区域内注册的居民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证监会联合制发《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63号)
对符合条件的公司型创投企业按照企业年末个人股东持股比例减免企业所得税。
以上就是牛账网会计培训班木槿老师有关2020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注意哪些税收优惠政策的问题做出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现注册牛账网会员,即可领取免费做账大礼包,6重豪礼,只等你来带回家,赶紧行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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