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牛账网 > 会计实操 > 税务热点 > 契税法中契税纳税义务发生申报期限变化

契税法中契税纳税义务发生申报期限变化

来源:牛账网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人数:11870 时间:2020-10-05

1997年7月7日国务院发布了契税暂行条例,至此契税一直都是没有形成一个法律体系,直到今年8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契税才算真正意义上的有法可依。那契税法中契税纳税义务发生申报期限有什么变化吗?一起来看看吧。

新: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 手续前 申报缴纳契税

旧: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新:纳税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旧:契税的征收管理,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以上就是牛账网会计培训班木槿老师关于契税法中契税纳税义务发生申报期限变化的问题做出的解答,对于契税法牛账网也有专业的学习课程,感兴趣的不妨了解一下,注册就送做账大礼包。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学习是一件需要毅力、需要耐力的事情,在会计这个行业,政策变化、知识更新都是较为常见的事情,因此活到老学到老并非夸夸其谈,为了让小伙伴们在学习的道路上顺顺当当,牛账网现推出税务资料免费领的活动,纯干货、纯赠送,赶紧看看吧。

资料一:真的可以做到报税不加班,不出错了!

资料二:增值税、个税、社保…网上报税申报流程(电子版分享)

资料三:刚毕业大学生,竟然不需要老会计带,原来是偷偷学习了这个

资料四:有会计证,但没有实操经验该怎么办?

更多会计实操干货资料点击免费领取它就属于你哦。

+1

分享

版权声明:本站文章内容来源于本站原创以及网络整理,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供交流参考!如本站文章和转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尽快处理!转载请注明来源:https://www.niuacc.com/zxswrd/44810.html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