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非住房转让方的增值税如何计算?
来源:牛账网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人数:14235 时间:2020-12-17
非住房一般是指非除了住宅以外的非居住用房屋。它包括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和厂房仓库等,那如果现在转让方需要转让非住房增值税应该如何计算呢?下面大家就和老师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1、增值税
个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附加税费
(1)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税率分别为7%、5%、1%(市区,税率为7%;县城、镇的,税率为5%;其他地区税率为1%)。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包括自然人)城建税减按50%征收。
具体计算:城建税应纳税额=增值税×7%×50%
政策依据:《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我省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地方税及附加的通知》(财税法〔2019〕119号)。
(2)教育费附加:以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税率为3%。(随增值税征免)。
具体计算:教育费附加=增值税×3%
(3)地方教育附加:以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税率为2%。(随增值税征免)。
具体计算: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2%
以上就是牛账网会计培训班木槿老师有关转让非住房转让方的增值税如何计算的问题做出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现注册牛账网会员,即可领取免费做账大礼包,6重豪礼,只等你来带回家,赶紧行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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