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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作废了还可以恢复吗

来源:牛账网 作者:牛小编 阅读人数:11289 时间:202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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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月认证的发票,购方可以认证,销售方也能作废。那么增值税发票作废了还可以恢复吗,接下来本文针对这个问题为各位财务人员做个解答,希望对各位财务人员有所帮助!

发票作废了还能恢复吗?

已经作废的发票在开票系统里面是恢复不了的,作账时把B当作未作废正常记账,次月抄报税时去税务局征收大厅做手工补录,把误作废的B发票信息手工改成未作词就行了。

不小心作废了发票怎么办?

按规定必须收齐发票各联才能作废的,而且领购新发票之前,要先做原来购买发票的验旧,验旧的时候作废的发票各联税务局是会翻查的,如果不齐是不能领购新发票的。如果确实没办法收齐了,那就要罚款了,初犯一般不会罚的太重,200左右,不过是否有其他的追加处罚,比如减量供应发票等情况,就很难说了,要看你们的开票金额是多少。

增值税发票抵扣后还能作废吗?

1、当月认证的发票,购方可以认证,销售方也能作废。这种情况下,购方应作进项转出。

2、跨月的已认证的发票,是不能作废的。

补充:由于专用发票作废条件相对严格,一些纳税人发现开具发票错误后,往往是跨月了或已经抄税等,对于这种不能作废的发票而又需要重新开具发票的,销货方应先开具红字发票冲销原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专用发票。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四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主管税务机关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的条件是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经认证结果或为“认证相符”,或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购买增值税发票认证后还能作废吗?

原则上已经认证的发票不允许对方作废。但是实际上有时候在沟通不畅的时候,会出现一方认证一方作废重开的情形。处理办法是,认证方做进项税转出即可。但是发票不能退给对方,对方作废之后没有作废发票在手边,对于税务的发票专项检查需要出具说明。因此这需要购销双方功能协调。

当然还可以让销售方次月开红字发票的方式处理。这种方式非常规范,但是稍稍有点麻烦而已。不过稳妥起见,我建议采用次月红字发票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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